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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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3月28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沙坡头区兴仁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 |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北环路北侧,总占地面积12609.2平方米。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预处理间、调节池、一体化AAO生物池、中间提升泵池、深度处理间、接触池及巴氏计量槽、再生水池、贮泥池、污泥脱水间等,配套建设综合车间、管理用房。项目埋设集镇污水管网16.68千米,主要处理兴仁镇镇区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800立方米/天,采用工艺为:预处理间(粗细格栅 + 平流沉砂池)+ 调节池 +A2/O生物反应池+平流沉淀池+高效沉淀池+竖片滤池+次氯酸钠消毒。项目总投资5091.04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一)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厂区合理布局,各构筑物均为全封闭结构,厂区运输车辆进行密闭输送,并加盖篷布,运行过程定期巡检维护,污泥及时清理处置,加强厂区绿化以降低恶臭污染物的浓度。污水处理站格栅、生物池、污泥脱水间、污泥池、深床滤池等产生恶臭气体恶臭气体通过风管收集,采用生物除臭滤池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GB18918-2002)中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经“预处理间(粗细格栅 + 平流沉砂池)+ 调节池 + A2/O生物反应池+平流沉淀池+高效沉淀池+竖片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污水处理厂东北侧洪水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采取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以及绿化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栅渣井产生的栅渣、沉砂池产生的沉渣集中收集后送至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含水率达到60%以下外运至中卫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措施。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格栅、沉淀池、生物池、污泥池、接触池、深床滤池、污水埋地管道等,渗透系数K ≤1.0×10-10cm/s;一般防渗区为办公生活区,渗透系数K ≤1.0×10-7cm/s;厂区运输道路、停车场等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 (六)环境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落实环保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使其正常稳定运行;做好排污口的规范化工作,污水处理厂排放口设立明显的排放口标志,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加强环境管理,并严格按照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定期进行监测。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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