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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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1月2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卫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中卫市沙坡头文昌镇 | 中卫市妇幼保健院 |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中卫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文昌镇,总占地面积25987平方米,本次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设置85张床,主要建设妇儿住院综合楼,配套设备用房、医废暂存间、食堂等辅助工程,建设供排水、供电、消防、环保、安全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6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54%。
| (一)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设置围挡。污水处理站地埋式建设,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密闭,及时清理污泥,产生的废气定期喷洒除臭剂,并通过设置的通风换气装置排入大气,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后经沉淀后回用或直接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所有经预处理后的废水,同医疗废水混合进入处理规模为100立方米/天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工艺: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清水池)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和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施工机械定期维修养护,采取降噪、减震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布局、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污泥消毒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泥控制标准要求后进行浓缩脱水,密闭封袋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中药渣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分区防渗;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严格按照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定期进行监测。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二氧化氯泄漏引起的火灾以及污染物下渗至周边土壤环境或地下水环境等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严格的管理条例和岗位责任制,增加环境保护措施巡检次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做到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确保环境安全。 |
2 |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香山乡境内 |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 绿源恒森安环(宁夏)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香山乡境内,总占地面积78580398.5平方米。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3000兆瓦,主要建设太阳能光伏阵列、箱逆变单元及集电线路,配套建设电网接入系统及检修道路等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1658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187万元,占总投资的0.87%。
| (一)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定期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建设环保型旱厕,洗漱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粪污定期清运。光伏板清洗废水流至光伏板下用于光伏板区撒播草籽的绿化。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布局,通过降噪减振等措施,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箱变基础固定、安装减振设施,光伏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收集于事故油池,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光伏板外售给废弃光伏组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配套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光伏电站退役后地上光伏组件、报废箱、逆变器、支架及电线电缆等将分批拆除、分类收集,由专业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不在项目区内贮存;事故油池严格按照土壤及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区要求建设,光伏电站退役后分批拆除,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分批转运处置。 (五)环境管理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 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活动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路线,做好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严格控制对区域动、植物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或修复生态功能系统;严格控制施工红线范围,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和破坏;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施工区占地及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清理、平整、恢复植被;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项目服务期满退役后拆除地表所有建筑物,清理场地进行迹地恢复和场地平整,进行生态治理和恢复。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制定企业环境保护计划,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防渗要求做好事故油池的防渗工作,落实环保措施,保护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实施绿化、水土保持等措施,开展运营期生态恢复监测。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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