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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4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9-04-03 来源:沙坡头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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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3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5-8806328           通讯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朝阳路老年公寓院内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如下:

序号

项目

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编

制单位

建设

地点

项目建设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亚马逊云计算中卫合作项目D点数据中心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汪园村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汪园村亚马逊D点云基地,总占地面积400m2(约0.60亩),总建筑面积24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m2,地下建筑面积170m2。主要建设综合储水池和一套1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的管道工程,处理工艺为“SBBR污水处理工艺+次氯酸钠消毒”。其中综合储水池容积650m3,包括储泥池40m3,污水调节水池40m3,蓄水池1#70m3 ,蓄水池2#500m3。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210万元。

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扬尘、车辆运输道路扬尘等,采取及时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车辆驶离厂区必须冲洗轮胎,严禁运料散落,严禁车辆带泥上路等措施来防治污染。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节池、SBBR一体化反应器、污泥池工段产生的恶臭,主要成分为硫化氢、氨气、臭气等。项目调节池和污泥池均位于地下,并进行加盖密封;一体化SBBR反应器为全封闭式,调节池、SBBR一体化反应器、污泥池产生的臭气由通风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厂界排放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15m,硫化氢≤0.33kg/h,氨≤4.9kg/h)。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处理亚马逊D点云基地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为“SBBR污水处理工艺+次氯酸钠消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COD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间栅渣、污泥和恶臭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格栅渣收集后,送至中卫市新洁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含水污泥暂存于污泥储池,定期用罐车拉运至宣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活性炭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

厂区进行合理布局,采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修保养,采取消声、隔声、安装减振基座等措施,墙体进行阻隔,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措施。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一般防渗区为厂区未利用空地,防渗层的渗透系数≤10-7cm/s;重点防渗区为污水埋地管道、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间、污泥池、调节水池、蓄水池,防渗层的渗透系数≤10-10cm/s。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与环境监测计划。

设置管理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制定环境管理计划,按照监测计划表进行监测,做好排污口的规范化工作,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安装在线监测仪及自动控制系统,并设置标识牌。

三、项目建设变动须知

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路径、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前须按规定办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建设项目须依法依规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2

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三排水沟中段

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包含第三排水沟中段、杨滩项目区和何滩项目区三部分。第三排水沟整治沟道长度9.33km,改造建筑物151座,其中生产桥9座,桥带渡8座,渡槽3座,渠尾水92座,沟尾水39座,移设供电线路2处。杨渠项目区沟道清淤疏浚沟道5条,总长4.14km,改造建筑物53座,其中生产桥2座,沟管涵1座,渠尾水26座,沟尾水3座,维修农渠尾水21座。何滩项目区清淤沟道1条,总长1.50km,新开挖沟道6条,总长4.75km,新建入林场沟涵洞1座。项目总投资为18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6%。

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

(二)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扬尘,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粉尘、扬尘,沟渠淤泥开挖过程产生的恶臭等,加强施工现场及施工便道的洒水降尘工作,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及时进行地面硬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运输易起尘物料车辆加盖篷布,控制车速,合理选择运输路线,严禁超载、运料散落。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维护保养。施工现场不设置拌合站或砂料场,材料采购于本地。

(三)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机械设备和车辆设备等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

(四)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的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沟渠处理开挖产生的土方全部做到本桩利用。

(五)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作业方法,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降低车速,禁止鸣笛,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

施工时将表层土清理出来,堆置于固定地点保存好,采取临时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防护;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并进行场地平整;施工结束后,遗留在施工现场的各类固废全部妥善处置,路面清扫整洁。

三、项目建设变动须知

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路径、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前须按规定办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建设项目须依法依规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3

中卫市兴甲机砖制造有限公司移动式燧道窑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拓寨村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拓寨村,占地面积约为22098.5m2。主要利用现有厂区进行生产设备的安装,建设移动式燧道窑、机械房,改造陈化仓、成品仓库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6500万块(折标砖)空心砖、多孔砖。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占总投资的8.65%。

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建设全封闭原料堆场,在装、卸料点定期洒水抑制无组织粉尘的产生;项目滚筒筛、破碎机、搅拌机均采用彩钢板进行封闭,破碎机加装防尘罩,在设备进料口、卸料口上方均设置加湿装置,采用湿法破碎。给料机、锤式破碎机、滚筒筛、辊式粗碎机以及双轴搅拌机产生的粉尘通过引风机管道负压收集,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表2原料燃料破碎机制备成型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炉窑产生的烟气经过脱硫脱硝塔进行处理后,通过20m高的烟囱进行排放,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表2焙烧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砖坯、燃煤炉渣,全部作为制砖辅料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合格废砖集中收集后,运往中卫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

厂区进行合理布局,进入厂区车辆限速、禁止鸣笛,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与环境监测计划。

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环境管理计划,规范排污口,落实环保措施,并严格按照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定期进行监测。

三、项目建设变动须知

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路径、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前须按规定办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建设项目须依法依规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4

中卫市众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70万根石膏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新星村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新星村3队,占地面积3429m2,总建筑面积1252m2。主要建设直形石膏制品生产线1条、弧形石膏制品及石膏角花生产线各1条,建成可年产直形石膏制品50万根/年,弧形石膏制品15万根/年,石膏角花5万根/年。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全封闭原料库房和成品库房、晾晒场、办公室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12%。

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石膏制品生产过程中袋装原料加入原料传送带及其传送过程粉尘,计量原料罐粉尘以及搅拌盆粉尘。袋装原料加入原料传送带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计量原料罐粉尘共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浓度限值;搅拌盆粉尘经车间强制通风设施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标准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清掏物用于农田施肥。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石膏固体废渣、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回收尘、生活垃圾。石膏固体废渣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专用垃圾箱,定期交至中卫市工业固废垃圾填埋场处理;布袋除尘器回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东园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

厂区进行合理布局,进入厂区车辆限速、禁止鸣笛,采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修保养,采取消声、隔声、安装减振基座等措施,墙体进行阻隔,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与环境监测计划。

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环境管理计划,规范排污口,落实环保措施,并严格按照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定期进行监测。

三、项目建设变动须知

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路径、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前须按规定办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建设项目须依法依规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5

中卫市鑫顺发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铸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工业集聚区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工业集聚区,占地面积为33335m2,为技改项目,主要建设覆膜砂生产线和消失模生产线各一条,建成后可年产2万吨铸造件(铸铁件1.1万吨,铸钢件0.9万吨)。利用现有生产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新建生产厂房、原料库房、原砂储存库等,改造1座半封闭棚为全封闭库。项目总投资19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3.78%。

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中频炉熔化产生的炉气,旧砂再生处理产生的粉尘,浇铸、抛丸、打磨产生的粉尘及消失模模型生产、浇铸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中频炉熔化产生的炉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覆膜砂生产工艺浇铸烟尘采用移动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15m高排气筒排放;消失模真空浇铸、翻箱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UV光催化氧化废气处理技术处理后,通过4#20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采用集气罩+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15m高排气筒排放;砂处理粉尘采用集气罩+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20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中的排放标准值。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清掏物用于农田施肥。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中频炉熔化后炉渣、打磨、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废屑以及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渣料区,回用于中频炉进行熔化;布袋除尘器回收尘经灰斗集中收集,采用编织袋包装后暂存于渣料区,定期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分类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企业在厂区内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

厂区进行合理布局,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修保养,采取消声、隔声、安装减振基座等措施,墙体进行阻隔,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与环境监测计划。

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环境管理计划,规范排污口,落实环保措施,并严格按照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定期进行监测。

三、项目建设变动须知

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路径、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前须按规定办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建设项目须依法依规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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