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关于何梦莹等5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沙政干发〔202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卫沙党干字〔2025〕36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何梦莹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戚颖同志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挂职);
夏蒙同志任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挂职);
罗信花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
陈苗旺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挂职)。
以上5名同志挂职期1年,从2025年6月开始,至2026年
6月底结束。挂职期满后,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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