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利维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沙政干发〔2024〕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卫沙党干字〔2024〕64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利维同志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挂职)。
张利维同志挂职期1年,从2024年8月开始,至2025年7月底结束。挂职期满后,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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