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徐宏亮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沙政干发〔20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卫沙党干字〔2024〕55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徐宏亮同志兼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数据局局长;
张守戈同志兼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蕾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
宋鹏同志聘任为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免去何婷同志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绿林同志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宋鹏同志聘期2年,从区政府任职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张蕾同志挂职期1年,从2024年7月开始,至2025年6月底结束。挂职期满后,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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