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1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昱臻的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杜新麒的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荣霞的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加军的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马静洁的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