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马丽、张振宇、周晓梅、马千笑、 张秉文、拓兆涛辞去沙坡头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9月26日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沙坡头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马丽、张振宇、周晓梅、马千笑、张秉文、拓兆涛辞去沙坡头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马丽、张秉文同志的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马丽同志的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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