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按照《沙坡头区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卫沙党发〔2020〕26号),区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新机遇,聚焦重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爬坡过坎奋力前行,不断破解难题,各项工作稳步开展,推动自然资源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取得新进展。现将2021年推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有关工作进展和成效总结如下:
一、实施空间规划工程
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前提,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全面融合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林保等空间规划,强化对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编制完成第一批9个(涉及13个行政村)《沙坡头区村庄规划编制方案编制》、第二批22个(涉及52个行政村)规划方案初稿,统筹推进村庄整合优化布局,为实现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配合做好宣和、兴仁等5个特色小镇规划修编工作。
二、实施水源涵养工程
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结合“植绿增绿大会战”,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因水定绿、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栽植各类乔灌木972.09万株,绿化面积11.715万亩,为建设先行区奠定了坚实基础。实施退耕还林工程470亩,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014.08万元,涉及面积16.42362万亩;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项目,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万亩,持续增强森林草原水源涵养功能。
三、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持续推进封山禁牧,组织444名网格员、护林(草)员对辖区范围内的林草地进行不间断巡查,利用“三禁”工作平台,对发现偷牧等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打击处理,年内开展巡查61次,立案查处矿山、土地等案件67起。加强蒿川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和沟道水土保持林建设,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实施“蚂蚁森林”合作造林项目,在蒿川地区完成乔木林1万亩、灌木林4万亩,共栽植柠条、花棒等470万穴。
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实施沙坡头区石墩水铁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恢复土地226.28公顷。深度谋划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陈水矿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等生态修复项目16个,已完成项目入库工作,待资金到位后,有序实施项目。
五、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
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严格履行检疫程序,现场检疫调出各类苗木55.85万株,抽检省内调入沙坡头区苗木166.92万株;重点加强对春尺蠖等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监测面积143.04万亩次;科学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防治总面积为11.43万亩,实施无公害防治面积10.63万亩。
六、加强草原生态系统建设
依法加强草原保护,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持续开展草原执法监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出现的非法开垦草原压砂和非法占用草原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先后立案查处非法开垦草原和非法占用草原2起,罚款7.9万元,有力打击了人为破坏草原植被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建设
持续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多形式开展科普宣教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强化湿地保护措施,对非法破坏湿地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应对处理,为确保湿地资源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紧抓湿地动态监测,对香山湖、黄河沿岸、小湖、人工鱼池等区域进行监测,累计监测到水鸟52种计6599余只,同上一年度监测情况相比,鸟累种群数量明显增多,湿地生境逐渐变好。积极组织落实国家林草局对中卫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检查验收准备工作,中卫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试点验收。
八、加强农田生态系统建设
永久基本农田初步划定。组织相关单位、各乡镇召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论证会2次,初步提交沙坡头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51.13万亩。强力推进卫片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考评”整体要求,完成矿山卫片督查执法121个,配合立案查处66宗,拆除乱占耕地建房图斑9个,推进图斑整改30个。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并对各镇、村业务骨干人员开展“非农化”业务培训5场次,完成图斑举证3073个,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布局稳定。
九、加强沙漠生态系统建设
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力实施沙坡头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腾格里沙漠治理面积由147万亩提升到150万亩,达到总面积的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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