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3/2021-0008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1-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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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司法局 |
一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区政府严格按照《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把全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区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沙坡头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郭爱迪同志当选为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区长,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激励教育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制定了《沙坡头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强乡镇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对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定期向区委、人大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对国务院、自治区明确取消的3项审批事项、2项合并审批事项予以取消调整;对下放的21项审批事项积极承接。简化审批手续,在建设项目领域实施告知承诺制,将环评、能评等多个前置审批手续延迟至施工许可前提报,提升审批效率。加快构建“不见面、马上办”行政审批服务模式,90.68%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新登记注册社会组织7家,年检76家,合格43家,撤销10家。
(二)坚持优化服务,推进投资便利。将非涉密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投资备案项目164宗,投资规模达199.65亿元;审批政府投资项目109宗,投资规模达4.96亿元,网上办理率达到100%。严格落实《中卫市招商引资扶持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三)坚持放管并重,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共调整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权力事项178项,并予以公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梳理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目录清单,共涉及12个执法部门39个事项,实现监管公平公正。
三、坚持维护政府公信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出台了《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沙坡头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试行)》,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制度化、规范化。2018年共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20次,集体讨论决定政府重大决策事项。
(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区政府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提交上会讨论。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0件,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均已向市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备。
(三)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新修订了《沙坡头区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扩充特邀法律顾问至22人,进一步充实了法律顾问服务力量。指导11个乡(镇)、181个村(社区)完成了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实现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为区内中兰高铁、乌玛高速等重大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及时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区法律顾问室共审查合同150件、规范性文件30件;召开研判会4次;参加各类专题会议81次;承接诉讼案件24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9件);其他涉法性事务29件,较好的发挥了法律顾问服务作用。
四、坚持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全面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将13个执法部门、213名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的职责、执法结果等执法信息全部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编发《沙坡头区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行政执法流程图》,在全区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法律文书文本。开展网上执法办案,为各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176台、扫描仪20台,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落实,实现网上办案145件。三是落实《沙坡头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确保行政执法合法规范,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重点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区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专题培训,并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83%。目前,全区持证执法人员共有605人,占在编人员54.56%。对200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进行年审,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制定了《沙坡头区落实自治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从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等方面对177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进行规范。
(三)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一是按季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工作,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度。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司法监督,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运用“一网两微一报一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34条,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4件,发布政策解读17条,实现阳光政务。四是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446份,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等信息纳入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增强公务员诚信意识。五是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妥善处理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对行政案件的管辖争议。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委托政府法律顾问对各乡镇、各部门102本执法卷宗采取“一卷一表、一评一核、逐项打分”的方式进行集中评查,反馈评查问题,督促整改,规范行政执法。
五、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参加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5件,已结案10件,胜诉率达73%。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二)人民调解作用显著。建成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81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4个,在册人民调解员1073个。目前,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47件,调解成功1259件,调解成功率87%,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信访法治化建设成果显著。目前,各乡镇、各部门共排查录入矛盾纠纷864件,化解852件,化解率达98.6%。全区信访总量、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人员数量、进京集体上访人次、到自治区集体上访人次同比分别下降59%、46%、46%、31%,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六、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全面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2018年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全年区政府常务会共开展法律学习六次,在政府系统倡导了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均将学法纳入本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为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配发《政府法制900问》《政务公开政策文件选编》《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行政执法流程图》等书籍资料,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常态化。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我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被确定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纳入沙坡头区2018年深化改革任务,目前任务基本完成。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滨河镇、区安监局等11个部门为2018年沙坡头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发挥示范创建引领示范作用。充分运用沙坡头区“一网两微一报一刊”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共撰写法制信息225条。
一年来,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对于有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待加强、法治能力有待提升、法治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进度不平衡、执法监督不够到位等方面还需下大力气研究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举措,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