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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640502003/2021-00084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司法局

沙坡头区四大机关于2016年8月挂牌成立,正式以市辖区建制独立运行,共设置政府组成部门10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核定行政编制219名。在自治区、市下发的《沙坡头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中,明确突出市级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能,沙坡头区重点强化农村政策执行、安全生产等14项职责,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业和旅游经济、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管理等16项涉及全局性事务,以市级相关部门管理为主,沙坡头区做好相应的配合协调、延伸衔接等工作。  

一年来,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下,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区、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坚持以“依法治区”为主线,以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为抓手,以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为目标,以“三项制度”试点为契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推进。研究制定了《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和《沙坡头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32项重点工作和11项深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牵头及配合部门、完成时限等要求,压实了工作责任。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了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共培训司法、执法领导干部120余名,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审议出台“权责清单”。制发《沙坡头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在76项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梳理出乡镇责任清单76项,在政府网、党建网上进行了公示。共调整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事项824项、责任清单824项,其中:因法律、法规修订变更实施依据126项、新增4项、取消23项、合并减少2项。并于9月24日完成责任清单系统录入工作,坚持做到清单之内必须为、清单之外不可为。四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依托自治区“政务云”平台,对全区5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27项公共便民服务事项初始化信息进行了梳理。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印发了《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改革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取消了国务院、自治区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对保留的60项审批事项统一进行管理和编码,建立了《沙坡头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二)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健全了行政决策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修订完善了《中卫市沙坡头区政府工作规则》,制定了《沙坡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政府重大决策由区长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政府全体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坚持民主决策,政府重大决策由区长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政府全体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积极征求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二是落实了合同备案制度。对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2017年至今涉及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行政征收、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等各领域签订的209份政府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实现了对政府合同的有效监管。三是建立了法律顾问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特邀法律顾问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做到了全区重大法制审核全覆盖。截至目前,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共承办各类业务136件,其中,行政、民事诉讼案件10起,合同性审查44件,规则类文件审查21件;涉法性事务审查57件,研判会4次。四是清理审查了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全区各乡镇、各部门2013年至今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废止3件,继续有效7件,建议修改8件,包括1件“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三)着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制。沙坡头区检察院与11家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共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8份,现中卫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均已立案,沙坡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8件,提起公诉7件,1件尚在审查过程中,6件已结案。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二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制定《关于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对2017年需要申领、换领行政执法证件的197人信息进行了系统录入;对全区163名持证执法人员的执法证进行了年检,收回注销2名离开执法岗位不再从事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采取“订单式”行政执法培训模式,对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培训8场519人次。组织行政执法证考前培训,总培训5场483人次,两次考试合格率平均达到了60%,目前全区共有执法证件人员413人,从事执法活动的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达到了100%。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发了《沙坡头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沙坡头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对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进行指导,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四)着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保障依法行政。 

一是主动接受监督。向区委、人大上报了2次法治政府建设曁“三项制度”总结,并在区委会和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终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效能考核之中。截至目前,我区行政应诉案件为9件,已结案6件,未结案3件。今年,向市法制办报备5件规范性文件,规范率均达到了100%;开启全方位审计监督,审计覆盖率达到了100%;负责办理的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及16件沙坡头区人大代表建议、30件沙坡头区政协委员提案,做到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沙坡头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沙坡头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公开任务,全面推进“五公开”,大大提升了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三是优化公共服务。并制定《沙坡头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行为,提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效益。全面开展证照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的通知》,  梳理沙坡头区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证照事项129项,其中拟保留5项、取消5项、不列入73项。 

(五)着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制定了《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案工作规则》和行政复议案件流程图,规范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截至目前,承办行政复议案件4件,均已结案,并尝试应用“中卫市执法办案平台”开始办案。二是健全人民调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建立指导、协助与联合调处等工作制度,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62件,调解成功1716件,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743件,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7%,未发生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引发的重点“民转刑”案件。三是扎实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区委政法委、宣和镇等5个部门(单位)创建为沙坡头区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4月21日,自治区确定我区为自治区“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目前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六)着力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全面升级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及时启动开展。成立了区人民政府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推进试点工作。召开了启动会议,对“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沙坡头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及推进计划,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力推进。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发了《沙坡头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了行政执法公示目录清单,制发行政执法公示表,做到公示内容“底数清,内容明,不遗漏”,并已经目录清单全部公示于沙坡头区政府网站和“中卫市法治政府”网,全面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政府办制发了《沙坡头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沙坡头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根据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1∶1.5比例进行配备要求,区财政局共采购执法记录仪95台、扫描仪23台,并对执法装配使用方法进行了培训,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落实。四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发了《沙坡头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关于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知》,统一编制了“6+5”行政执法流程图、“6+5”行政执法文书,梳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设立法制科室,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队伍力量薄弱,亟待改善和加强。二是部分乡镇、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联络员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起到“承上启下”联络协调作用。三是部分乡镇、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为“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等非在编工作人员,严重制约着法制政府建设。四是各行政执法单位缺少或无法律专业工作人员,致使法制审核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落实领导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培训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沙坡头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沙坡头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要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二)继续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参考、借鉴银川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经验,探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对新增权责清单继续梳理及动态调整,规范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深化简政放权。 

(三)稳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完善不同层级政府事权制度,推进机构、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招商引资制度和服务体系;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档案和台账制度,扩大招商领域,提高招商引资成效;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信息安全。  

(四)加大力度创新社会治理。 

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及时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加强合同的备案审查,政府各单位签订的合同要在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执法监督。 

(五)深化完善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 

简章立制推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法律责任,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继续健全完善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我区重大决策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严格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六)全面落实政府政务公开。 

加快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并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开展“五公开”标准化、示范化试点工作,打通政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完善公众参与渠道,设立“政府开放日”。2018年底前要对我区所有政务公开工作领域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轮训1遍。要推进政务公开督查常态化,每年至少2次专项督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七)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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