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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640502003/2021-0006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司法局

2020年,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市委四届八次、九次全会以及沙坡头区委一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年度重点任务,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区委2020年工作要点,召开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沙坡头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方案》等四个重要法治决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监督、同考核,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向区委、人大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将年度报告按期在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的督查工作。

(二)完善创建机制,全面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对标自治区创建指标体系,印发了《沙坡头区开展2020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指引》,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等8个方面明确创建目标,压实创建任务。二是依法治区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研究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创建工作具体措施办法,监督、协调、指导区直14个牵头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促共建的工作机制,保障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把握跟进创建工作进度,通过月度督办、季度督导、半年考核的方式督导14个牵头单位认真落实落细任务清单,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二、以建立人民满意政府为目标,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对政府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全面及时落实承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建立证明事项清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一门、一网、一次”改革举措,构建“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模式,不见面率达80.13%。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各项政务服务制度,实行事项要素清单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下沉,缩短服务路径,打通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严格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建立健全权责清单运行制度,结合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情况,编制21个部门权责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依规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扎实推进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理顺部门权责关系,依法核定调整人员编制,设置党政机构31个,其中政府工作部门21个,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调整设立20个科级事业单位,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5个,调整隶属关系事业单位2个。

(四)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制度。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好行政主体错误信息和黑名单比对工作。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双公示”工作,截止目前,共填报“双公示”信息6165条。加强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融入发文程序,将政府重大决策和政府合同纳入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严格兑现政策承诺,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建立区级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主体。制发《沙坡头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和《沙坡头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优化公共服务方式,全面建成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

三、以维护法制统一为目标,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按规定制定并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备案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2020年共制发9个规范性文件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维护法制统一。

四、以提高重大决策质量为目标,坚持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条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落实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归档制度。2019年至2020年,累计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39次,其中网上公开征求意见13件,风险评估 10件。建立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为疫情防控、旧城改造、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678余件。建立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工作机制,目前 ,11名公职律师参与所在单位行政决策、矛盾纠纷化解、合同签订等法律事务,公职律师职能作用能够有效发挥。

五、以优化法治环境为目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市政府整合市区两级执法队伍、执法职责和人员编制,在市本级组建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沙坡头区组建城市管理、农业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在11个乡镇设立综合执法大队,推进执法力量下沉,优化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有效解决行政执法单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2020年以来共计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2起,立案16起,涉案18人。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倒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大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2020年共计追究行政败诉责任案件4件。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统计年报、执法结果公示等制度。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最大限度压缩随意性执法空间。

六、以保障权力服务人民为目标,科学有效对行政权力进行制约监督

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办理人大议案、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95%以上,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100%,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回复率100%。加强监察、审计机关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加强纪律检查、纪检监督、巡察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重点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建立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建立“6+N”全方位政务公开平台,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完善舆论监督。

七、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完善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核心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镇村(社区)调委会198个,企业调委会27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26个。探索建立“信访+人民调解+仲裁+诉讼”(简称“访调诉裁”)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目前,共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75件,调解成功2369件。仲裁确认案件310件,司法确认案件959余件,登记受理信访件395余件,已办结377件,办结率95.44%,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在化解矛盾纠纷的重大作用显现。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定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梳理了行政复议指南和行政复议流程图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全面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复议权利,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共涉及政府部门行政复议案件12件,作出撤销决定2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件,办结5件,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法治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法律八进和《民法典》宣传工作。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法治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以“6+N”法治宣传新模式,暨建成一个法治教育基地、一个法治广场、一个法治公园、一个法治街区、一个法治长廊、一个新媒体矩阵以及以案释法、法治讲座、集中宣传、法治书屋等“N”个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经常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带动沙坡头区普法依法治理迈向新台阶。

八、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建立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制度,并纳入巡查范围,今年以来,共对10个部门进行了巡察监督。深入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培训工作。建立对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宪法宣誓、依法行政能力考查制度,2020年共计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28人。完善公务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注重考评结果应用,将其作为衡量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落到实处。

九、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导致工作任务质效没有完全符合目标质效要求。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在各乡镇部门之间进展不平衡和部分重点工作推进迟缓。三是部分部门(单位)党委(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未完全到位。四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五是行政执法工作与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六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工作没有完全到位。

十、2021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党委(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法治工作的政治优势,紧盯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根据自治区、中卫市部署,结合沙坡头区实际,编制沙坡头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监督、同考核,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构建以法治政府为中心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二是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推进督查制度,紧盯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平衡发展确保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三是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研究制定《法治沙坡头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沙坡头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指引》,推动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有力开展。四是完善考核评价,加大考核分值,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五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倒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六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作用,全力做好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工作。七是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学习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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