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31/2020-0035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2-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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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
各乡镇:
按照自治区《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和沙坡头区《2020年林木更新检查验收通知》要求,为了确保采伐树木及时更新,保证农田林网和防风林带正常发挥作用,2020年12月8日到11日我局抽调林技中心工作人员对2019年度各乡镇办理采伐证2020年林木更新进行了检查验收,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共有9个乡镇申请办理采伐证(香山乡和兴仁镇未申请办理),涉及采伐面积合计18.0724公顷,采伐株数共计19065株,其中文昌镇采伐面积0.43公顷,共采伐593株;滨河镇采伐面积0.38公顷,共采伐241株;迎水桥镇采伐面积3.99公顷,共采伐6863株;东园镇采伐面积4.33公顷,共采伐2949株;柔远镇采伐面积0.19公顷,共采伐195株;镇罗镇采伐面积3.9424公顷,共采伐1777株;宣和镇采伐面积0.4公顷,共采伐654株;永康镇采伐面积4.06公顷,共采伐5372株;常乐镇采伐面积0.35公顷,共采伐421株。迎水桥镇和永康镇采伐林木数量比例较高,分别占采伐总株数的36%和28%。
二、存在的问题
(一)树木采伐更新工作思想不够重视。部分乡镇沟道上更新树木未按照规定种植,东倒西歪,树坑未挖到规定深度就进行栽植,采伐后没有及时清理迹地老旧树墩。其中:七星渠更新株数小于采伐株数。
(二)未严按照《林木更新方案》更新。部分乡镇虽然更新株数大于采伐株数,但未在原地更新,更新树种也没有严格按照《林木更新方案》设计树种进行栽植。个别乡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采伐程序,只提出申请,《林木采伐证》还未办理或正在办理,就已经开始采伐树木。
(三)后期管护程度不够,苗木成活率低。部分乡镇只注重栽植而不注重后期灌水管护,导致苗木成活率较低。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大更新植树力度,足额完成采伐后更新任务,保证采伐和更新永续利用。除乌玛高速,高铁建设等重点项目工程,其他采伐树木坚持原地更新,原地恢复。采伐后要及时清理迹地老旧树墩,清理后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林木更新方案》做好更新栽植。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将停止办理该乡镇《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工作QQ群、宣传标语、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对树木采伐程序及林木更新工作的重视,加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责任感。
(三)加强后期林木管护。各乡镇要加强更新树木的日常巡逻管护力度和灌水管护力度,保证更新树木的成活率,确保采伐一棵,更新一棵,成活一棵。
中卫市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