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快速高效办理,近期沙坡头区政府督查室在七月份督查的基础上,对未办结的第10-1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及第20-2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办理情况
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各责任部门(单位)、乡镇对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比较重视,能够积极谋划,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常务会议决定事项。截至7月底未办结的第10-19次区政府常务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20项,目前已办结7项,13项正在办理;第20-2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19项,已办结8项,10项正在办理,1项无法办理(详见附表)。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部门(单位)相互配合力度不够,未形成合力。有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职责不清,牵头部门未发挥牵头作用,未形成责任部门牵头、配合单位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部分乡镇、部门(单位)重安排、轻落实,在落实上没有明确时限要求及工作责任,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力。有的事项虽然进行了工作安排,但没有积极落实,目前仍在“走程序”。
三是有的事项在常务会议结束后没有迅速做出安排部署,有的事项进行了安排却没有长期跟进,导致进展缓慢;有的事项因资金未落实等因素影响了办理。
三、下步工作要求
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精神进行办理,在保证办理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理速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办好、办实。
一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乡镇要充分认识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重要性,提高对事项办理的重视程度;要加强跟踪督办力度,“一把手”要亲自盯进度、盯效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听取具体负责人关于事项办理情况的汇报,时刻掌握事项办理进展,确保事项在要求期限内办结。
二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部门(单位)、乡镇要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的力度,牵头单位要担负起总负责、总协调的责任,组织各配合单位开展工作;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的工作,及时将工作进展及相关资料反馈至牵头部门。
三要强化措施,加快进度。各部门(单位)、乡镇要严格按照政府常务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有力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人、责任时限,积极创造条件,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办理工作,确保事项高效率、高质量办结。
附件:1.沙坡头区政府第10-19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统计表
2.沙坡头区政府第20-22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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