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关于保留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保留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卫沙政规发〔20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
为维护法治统一,保障政令畅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民营经济促进法全面有效实施等决策部署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
一、保留3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宣布失效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衔接。
附件:1.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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