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沙坡头区新能源领域侵占草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新能源领域违法占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规范新能源项目用地管理,严厉查处新能源领域违法占地占草行为,区政府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沙坡头区新能源领域“四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整治任务。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成立新能源领域违法占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全面统筹协调整治工作。
(一)工作小组
组 长:王文忠 副区长
成 员:徐宏亮 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爱东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兴彦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硕 区林草局局长
李 鹏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安宁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委
刘彦录 文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董 倩 滨河镇党委书记
杨天鹏 迎水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徐 超 东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景兆满 柔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孟庆涛 镇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曾令冲 宣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瑞萍 永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明晖 常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韩 鹏 兴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拓万爵 香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草局,由区林草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各项工作。
(二)工作专班职责
区发改局:负责梳理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我区实施的新能源建设项目清单(含光伏、风电、储能及配套设施),组织各新能源项目实施主体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协助工作专班开展项目排查核实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经费保障,统筹安排第三方鉴定、图斑核查、测绘以及执法车辆运维等相关费用。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新能源项目用地合规性排查,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建立用地排查台账,及时上报用地排查、违法查处相关情况,配合做好联合执法、生态修复验收等工作。
区林草局:负责排查新能源项目违法占草、占林,指导临时用地草原植被恢复工作,依法查处破坏草原行为,统筹推进专班日常工作,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的衔接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工作进展。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新能源项目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
区公安分局: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通过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对久拖不改、违法面积较大、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等违法行为。
各乡镇:负责全面排查本辖区内新能源项目,摸清项目底数、核实临时用地补偿兑付情况,并协助工作专班开展现场核查、政策宣传、问题整改等工作,化解整治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二、排查范围
2020年1月1日以来,沙坡头区辖区内实施的光伏、风电、储能项目及配套设施(包括进场道路、升压站、储能电站、电缆沟、临时施工场地等)的征占地使用情况。
三、排查重点内容
(一)用地情况。全面排查项目永久用地、租赁用地、临时用地的审批、使用合规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未批先用、违规用地等问题。
(二)项目审批情况。核查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信息与实际用地情况是否一致。
(三)草原承包费支付情况。核查草原承包费是否按约定足额、及时支付给承包户,无拖欠、截留等问题。
(四)土地租赁费收缴情况。核查土地租赁费是否按规定足额收缴到位,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五)补偿费兑付情况。核查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用地补偿费是否及时、足额兑付给相关权利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六)非法行为查处情况。核查前期发现的违法占地占草等非法行为是否依法查处,查处程序、结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实事求是,精准整治。6月底前完成项目排查及台账梳理工作,按照实际相关部门、各乡镇常态化开展各领域违法案件办理。坚持从实际出发,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把握政策标准,是什么问题就查实什么问题,不随意扩大整治范围、不层层延伸关联。
(二)坚守底线,从严管控。严格坚守生态保护红线、草原保护底线和用地审批红线,将逾越批复红线违法占地、侵占生态保护红线、侵占草原等行为作为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
(三)行刑衔接,联合执法。聚焦违法占地、占草行为中久拖不改、违法面积较大、经多次催告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依法采取联合执法措施,从严从重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规范立案侦查、依法办理,做到行刑衔接严查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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