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沙坡头区城中村改造步伐,切实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改善城市面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沙坡头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沙坡头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中卫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文昌镇双桥村、郭营村,共计1260户,建筑面积约24.62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333亩,其中宅基地占地面积739亩,其他土地1594亩,土地均属集体土地。除历史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外,凡属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附属物均属改造征收对象,其中:双桥片区位于平安路以南、滨河北路以北、黄河四街以西、宁钢大道以东区域,涉及612户,建筑面积约13.9万平方米;郭营片区位于南苑东路以南、丰安路以北、黄河四街以西、宁钢大道以东区域,涉及648户,建筑面积约10.72万平方米。凡在以上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附属物均属征收对象。
三、征收补偿方案:详见《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方案(试行)的通知》(卫沙党办发〔2025〕70号)
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七、征收咨询联系电话:0955-7061801
八、监督举报电话:0955-7620727
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中卫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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