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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5-00465
  • 2025第3号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有效
  • 2025年08月20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沙坡头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2025第3号
时间:2025年08月20日 来源: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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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沙坡头区城中村改造步伐,切实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改善城市面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沙坡头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沙坡头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中卫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文昌镇双桥村、郭营村,共计1260户,建筑面积约24.62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333亩,其中宅基地占地面积739亩,其他土地1594亩,土地均属集体土地。除历史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外,凡属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附属物均属改造征收对象,其中:双桥片区位于平安路以南、滨河北路以北、黄河四街以西、宁钢大道以东区域,涉及612户,建筑面积约13.9万平方米;郭营片区位于南苑东路以南、丰安路以北、黄河四街以西、宁钢大道以东区域,涉及648户,建筑面积约10.72万平方米。凡在以上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附属物均属征收对象。

三、征收补偿方案:详见《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方案(试行)的通知》(卫沙党办发〔2025〕70号)

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七、征收咨询联系电话:0955-7061801

八、监督举报电话:0955-7620727

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中卫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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