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和废止“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等5枚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区委和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卫沙党发〔2024〕38号)和《关于组建沙坡头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事项的通知》(卫沙编委发〔2022〕5号)要求,即日起,正式启用“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各1枚,直径均为4.2厘米。同时废止“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委员会”“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印章5枚。
附件:印模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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