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中卫市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部署要求,客观反映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现将沙坡头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沙坡头区被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结合实际情况,
约抽取188个调查小区、1.9万人。
二、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乡镇、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镇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调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家统计局关于成立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国统人口函〔2024〕244号),成立沙坡头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统筹负责沙坡头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协调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乡镇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调查工作。工作协调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四、经费保障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将所需统计调查经费列入2025年度财政预算。区统计局要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调查经费按时拨付、规范使用,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坚持依法调查。各乡镇、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调查各项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调查全流程要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乡镇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严格把控,确保数据质量。各乡镇、部门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区统计局要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和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部门要通过报纸、互联网、微信、短信等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沙坡头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沙坡头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佳风 区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韩 鹏 区发改局副局长
吴海洋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汪学军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徐吉平 区教育局副局长
罗 坪 区民社局副局长
刘 懿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红霞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韩 娟 区住建和交通局副局长
邹媛媛 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路 洁 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 佳 文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东升 滨河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席科勋 迎水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丽娟 东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 茜 柔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摆文亮 镇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狄天文 宣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二苗 永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 茜 常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狄彩凤 香山乡人民政府组织委员
董 斌 兴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路洁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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