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乡、兴仁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
《沙坡头区香山兴仁地区地下水取水井关停方案(2024—2026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香山兴仁地区地下水取水井
关停方案(2024—2026年)
按照《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贺兰山、罗山、六盘山区域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规范取用水管理秩序,强力推进取水井关停,整治违法违规取水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依法关停香山乡景庄村等5个行政村地下水取水井227眼(见附件1),兴仁镇东滩村等5个行政村地下水取水井145眼(见附件3);香山乡保留应急抗旱井88眼(见附件2)、兴仁镇保留应急抗旱井50眼(见附件4)。
二、关停计划
(一)核查登记。结合2024年度供用水情况、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及供水工程覆盖范围(见附件5),按照闲置(废弃)、应急抗旱及地下水取水井口径、深度、建成年限等类别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再核实。
(二)宣传动员。发布《沙坡头区香山兴仁地区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治理的通告》,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发动乡镇、村及部门领导干部入户宣讲地下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政策知识,为香山兴仁地区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集中治理。2024年计划关停取水井67眼,其中:香山乡计划关停57眼,兴仁镇计划关停10眼;2025年计划关停取水井99眼,其中:香山乡计划关停50眼,兴仁镇计划关停49眼;2026年计划关停取水井206眼,其中:香山乡计划关停120眼,兴仁镇计划关停86眼。
(四)巩固提升。沙坡头区水务局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取水井关停情况进行自查复核,确保关停工作符合地下水井封填技术要求(见附件6),对纳入应急抗旱管理的取水井,香山乡、兴仁镇要督促取水井运行管理单位(个人)安装计量设施,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严厉打击擅自凿井取水、擅自开阀取水、破坏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反弹,构建和谐有序取用水环境,为香山兴仁地区产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协作意识,积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区发改局、区水务局要加快替代水源工程建设,确保在关停时限内顺利完成水源替代和衔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地下水取水井关停相关经费保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香山兴仁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香山乡、兴仁镇要整合力量组成专业队伍,严格按照香山乡、兴仁镇关停地下水取水井位置示意图(见附件7),推动地下水取水井关停,并建立地下水取水井信息台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任务。
(二)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专项治理政策解读,对违规取水、拒不关停、阻碍工作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取水问题进行监督举报,举报一起查处一起,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和支持保护地下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资金保障。取水井关停完成后由区水务局、香山乡、兴仁镇联合验收,按照每眼井2000元标准予以补助,补助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区水务局,区水务局拨付至香山乡、兴仁镇,由乡镇负责组织发放,其中:农户自行关停的取水井,补助资金由乡镇发放至取水井权属人;由乡镇组织关停的取水井,补助资金由乡镇拨付至施工单位。区财政局和区水务局要加强对关停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香山乡地下水取水井关停计划台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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