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路洁等1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沙政干发〔2024〕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卫沙党干字〔2024〕89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路洁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
聘任陈生鑫同志为区南山台电灌站站长;
聘任武鹏飞同志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聘任刘婷同志为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聘任范毓贵同志为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景正祥同志任中卫市玉龙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
免去王学艳同志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彤旺同志区司法局香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雍学茂同志区南山台电灌站站长职务;
免去赵斌同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张翠红同志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林英同志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按照《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路洁、陈生鑫、武鹏飞、刘婷、范毓贵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区政府任职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景正祥同志挂职期1年,从2024年11月开始,至2025年11月底结束。挂职期满后,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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