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1/2021-00466 | 文号 | 卫沙政办发〔2021〕84号 | 生成日期 | 2021-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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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应急管理局:
现将《沙坡头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着力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管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8号)《中卫市沙坡头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卫沙党办发〔2021〕59号)《中卫市沙坡头区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卫沙政办发〔2021〕23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建立和推行农村公路路长负责制(以下简称“路长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明确各级路长和路长日常工作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覆盖区、乡镇、村的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区、乡级政府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和财政资金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资金保障机制,使“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农村公路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区级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分别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乡镇党政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总路长是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沙坡头区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区、乡、村三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落实上级路长相关工作部署。
成立区人民政府路长办公室,负责处理“路长制”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和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和交通局局长担任;各乡镇设立乡镇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乡镇长担任。
(二)工作职责
1.路长职责
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
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负责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筹措,成立路长组织机构,建立符合沙坡头区实际的农村公路管护路长机制,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区级路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乡镇路长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召开乡镇路长办公会议,听取乡镇路长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督促公路沿线乡镇建立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
乡镇级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并组织实施。指导村级建立健全爱路护路村规民约,监督检查村级路长履职情况,对有关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村级路长会议,督促有关工作落实到位。定期对公路专管员和养护员开展政策、技术培训。支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大中修和水毁等自然灾害修复工程。
村级路长:村总路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路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担任,负责组织本村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并实施。落实本村公路养护管理主体责任,监督养护员认真履行职责。
2.工作机构职责
区、乡(镇)政府路长办公室负责协助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制定路长工作规则、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路长议事规则和相关部门职责清单,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督查考核等机制,协调落实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和工作部署,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
区政府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和区级路长的领导下,负责督促、指导乡(镇)路长办公室工作;
乡(镇)政府路长办公室,在乡级路长的领导下,督促、指导村级路长开展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区发改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大中修养护工程等项目的立项批复。
2.区工信和商务局:协助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对企业源头超限超载运输进行监管。
3.区民社局:指导各养护管理机构对管理养护人才的培训,提供适岗适业人员,解决劳动合同争议。
4.区财政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保障;筹措并及时足额核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对养护资金进行监管。
5.区自然资源局:协助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土地、规划审批;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的绿化工作;负责矿山开采企业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源头监管。
6.区住建和交通局:①负责沙坡头区农村公路管理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②负责指导乡镇开展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③制定沙坡头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④负责督促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做好农村公路的调查、统计工作;⑤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
7.区农业农村局:统筹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公路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8.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协助做好农村公路旅游文化宣传工作。
9.区应急管理局:协助做好农村公路应急抢险抢通工作。
10.区公安分局:协助处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中的问题。
11.各乡镇人民政府:①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滨河大道(专用道)、省道和县、乡、村道(以下简称辖养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②将辖养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到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年度效能目标考核范围;③负责制定公路管理养护生产计划,严格执行公路技术标准,积极投工投劳,组织人员进行管理养护,确保辖养公路畅、安、舒、美;④执行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维护辖养公路路产、路权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⑤加大辖养公路巡查力度,做好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⑥负责辖养公路各类数据的采集、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⑦建立路长制,明确乡镇、村级路长。
三、乡、村公路专管员及职责
(一)设立乡村公路专管员。各级路长要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建立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站的基础上,设置乡村公路专管员,原则上每个村配备一名专管员。
(二)乡村道专管员职责。在区、乡(镇)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及灾毁信息上报,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矛盾调处等工作。
(三)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专管员选任,加强专管员履职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专管员进退机制。
四、管理流程
“路长制”管理流程为“巡查→处置→督查→通报。”
(一)巡查:总路长、乡镇路长及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要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或交办。
(二)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路长、乡镇路长、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乡镇、部门要根据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三)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路长办公室对管辖区域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通报: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和可实施性。多方筹措资金,通过财政投入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等要求,严格建设标准,注重安全保障,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绿色环保水平。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根据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建立公路专职管理员制度。公路专职管理员在各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辖养公路路况巡查、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参与监督考核、管理。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私设平交道口、违章建筑、乱堆乱放、倾倒垃圾等行为,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统一规划和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实现与干线公路、旅游景区、重要行政节点的有效衔接。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管护,注重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推行路线划分养护责任段,切实增强养护人员责任,提高养护成效。规范养护管理,加强养护考评,提升养护质量。建立应急长效机制,因自然灾害出现大面积桥隧垮塌、公路断交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抢修保通。
(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路长主导、部门联合、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路长管理机制。各级路长要适时组织调度、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要负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相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做好建档立卡。各级路长组织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公路用地、公路绿化调查核实,明确各路段路长、责任人,建立责任档案并登记造册,建立区、乡镇、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加强公告宣传。通过相关媒体公告“总路长、区级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名单,在辖区主要农村公路节点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大力开展“路长制”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公路有人管养、有钱管养。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加强督查考核。区路长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推动“路长制”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