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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02062/2025-00006
  • 卫沙党办发〔2025〕52号
  •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 有效
  • 2025年05月27日
关于印发《2025年沙坡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沙党办发〔2025〕52号
时间:2025年05月27日 来源: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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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局办,各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沙各单位:

《2025年沙坡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沙坡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及自治区、中卫市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以信用信息高效归集、充分共享为支撑,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重点,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为手段,加快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信用”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根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加大“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严把格式关、质量关,全面提高“双公示”信息报送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实现“双公示”合规率达100%,迟报率、瞒报率“双清零”。持续提升行政强制等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逐步拓展行政管理信息归集覆盖面。(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二)夯实政务诚信根基。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将信用核查贯通公职人员录用、调任选任、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等全流程,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人员执行“一票否决”。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重点针对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投资融资、涉企收费等关键领域,全面记录行政机关失信行为,通过约谈督导、限期整改等措施强化履约责任。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关乡镇及部门,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并推动信用修复。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整合区长直通车、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及时高效处置投诉事项。(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其他相关部门)

(三)构建“审管执信”协同联动机制。拓展涉企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覆盖事项范围,对选择适用信用承诺方式办理的守信主体,缩减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和办理流程,提供“绿色通道”“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优化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推动信用承诺信息和承诺履行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归集至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和交通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

(四)深化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引导餐饮协会、酒店协会等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提升内部治理水平,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等活动,发挥其对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作用。(牵头单位:区民社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等部门)

(五)拓宽信用核查应用领域。推动行政机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信用贷款、政策扶持、项目申报等行政管理服务事项中使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核查结果,为实施企业或个人差异化监管提供参考。开展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工作,实现企业“用一份报告替代一摞证明”,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和交通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

(六)持续推进“信易贷”工作。依托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应用“宁夏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即“信易贷”平台),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入驻,支持银行机构发布多样化融资产品,提升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可得性、便利性。建立以信获贷、以贷促信良性循环机制,推广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银税贷”“政采贷”“宁科贷”等模式,深化“银税互动”“银商合作”,为中小微企业纾困和发展注入强劲活力。(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税务局等部门)

(七)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持续拓展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加大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应用,提升行政监管效能。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跨部门一体协同监管等机制衔接责任,提高信用关联率和执法抽查精准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司法局、住建和交通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医保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

(八)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效能。提升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服务能级,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推广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权益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采取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等方式,主动告知违法企业信用修复渠道及流程,切实保障违法企业信用修复知情权,帮助企业完成信用重塑。(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林业和草原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九)开展信用激励与失信惩戒。拓展守信激励领域,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和自然人,在降低检查频次、办理行政许可、申请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涉企事项时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严格执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根据失信行为的领域、性质、情节轻重影响程度,分行业建立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在申请政府资金、享受税收优惠、评先评优、公务员录用遴选调任聘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切实营造“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十)强化司法诚信建设。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加强法院、检察院司法公信建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加强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认定和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采取限制措施,推动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建立虚假诉讼信息公开制度,提高虚假诉讼违法失信成本。(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司法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十一)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健全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对纳税人实施奖惩措施,提升自然人纳税诚信意识。严厉打击虚假抵扣、隐瞒收入、偷税骗税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线索排查,实施税收领域严重失信市场主体的认证界定和失信惩戒。(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十二)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开展信用法规、信用建设和信用知识系列培训宣讲,提升公务人员和科研人员、律师、会计师、青少年等重点人群诚信意识。深化互联网诚信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官方社交平台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宣传报道诚实守信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质量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办,各乡镇,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内部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如有人员调整需做好工作交接,保持工作连贯性,并及时将变更名单报送至区发改局。要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各牵头单位负责抓总落实,责任单位间及时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保护,严肃查处泄露、篡改、毁损、窃取信用信息和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严厉打击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名义非法收集、买卖信用信息的违法行为。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亮点做法,大力储备和宣传典型做法,每季度向区发改局报送2篇高质量信息或典型案例,6月30日、11月15日前报送半年、全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附件:沙坡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单位联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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