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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02062/2025-00005
  • 卫沙党办发〔2025〕11号
  •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 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
  • 有效
  • 2025年03月03日
关于印发《沙坡头区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202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沙党办发〔2025〕11号
时间:2025年03月03日 来源: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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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局办,各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沙坡头区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2027年)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2027年)

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二届区委“抓办强转”专项行动和政府系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团结奋斗”部署要求,按照“稳产能、调结构、提品质、强品牌、增效益”的发展思路,纵深推进沙坡头区苹果产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沙坡头旱苹果”产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苹果产业发展体系,着力打造苹果亿级产业集群,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推动沙坡头区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扩规稳产、调整结构、建设产销示范基地等关键举措,全方位提升沙坡头区苹果产业在种植规模、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市场影响力等方面的水平,切实增强产业示范带动力和区域经济辐射力,将苹果产业打造成为南山台移民区稳固且极具活力的致富增收支柱产业与主导产业。力争到2027年,新增苹果园1.3万亩、改造郁闭果园0.68万亩、种植面积稳定在8万亩左右;商品果率达到80%,总产量达到16万吨;沙坡头苹果品牌强度进入国内知名水果品牌前列,品牌价值突破10亿元,亩均产值达到1万元,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2亿元。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实施新品种种植工程

1.鼓励支持企业、合作社、果农在符合地类政策的园地上栽植苹果新品种。对早(中)熟品种或市场口碑好、消费者青睐的特色品种(黄元帅等早中熟品种),每户新栽植面积1亩以上、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符合验收标准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资金补助:

(1)乔砧建园按照株行距4米×5米或4米×6米,每亩栽植33株或28株,2025年当年栽植的一次性补助800元/亩、2026年当年栽植的一次性补助500元/亩、2027年当年栽植的一次性补助300元/亩。

(2)矮砧密植建园。按照株行距2.5米×4.5米或2米×4米,每亩栽植60株或83株,2025年当年栽植的一次性补助1500元/亩、2026年当年栽植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亩、2027年当年栽植的一次性补助600元/亩。

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新栽果树;在其他农用地栽植的,由区自然资源局调整地类后进行新建。(责任单位:区林草局,永康镇、宣和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2.鼓励支持企业、合作社、果农采取“高接换优”方式进行品种改良。对树体健壮、树干没有明显虫害、品种老旧的果园,通过嫁接早中熟品种接穗,面积1亩以上、接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资金补助:

(1)乔砧园品种改良。每亩嫁接改良18—33株的,2025年当年嫁接改良的一次性补助400元/亩、2026年当年嫁接改良的一次性补助300元/亩、2027年当年嫁接改良的一次性补助200元/亩;

(2)矮砧密植园品种改良。每亩嫁接改良36—111株的,2025年当年嫁接改良的一次性补助800元/亩、2026年当年嫁接改良的一次性补助600元/亩、2027年当年嫁接改良的一次性补助400元/亩。(责任单位:区林草局,永康镇、宣和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二)实施土壤培肥改良工程

3.增施有机肥提升果品品质。重点支持实施了新品种建园、新品种嫁接改良、郁闭园改造的经营主体,达到验收标准的,由镇、村负责统一采购以腐熟羊粪为主的有机肥分发到户,给予土壤培肥改良奖补,具体标准如下:

(1)新品种建园奖补。2025年建园的,按照每亩3吨有机肥的标准进行土壤培肥改良奖补,到2026年每亩再奖补1吨有机肥。2026年建园的,按照每亩2.5吨有机肥的标准进行土壤培肥改良奖补。2027年建园的,按照每亩2吨有机肥的标准进行土壤培肥改良奖补。

(2)品种改良奖补。2025年嫁接改良的,按照每亩2吨有机肥的标准进行土壤培肥改良奖补;2026年嫁接改良的,按照每亩1.5吨有机肥的标准进行土壤培肥改良奖补;2027年嫁接改良的,按照每亩1吨有机肥的标准进行土壤培肥改良奖补。

(3)郁闭园改造奖补。鼓励支持企业、合作社、果农对郁闭果园实施改造。对树冠郁闭、通风透光条件差的低产低质低效果园,通过树体减枝、隔株或隔行间伐等技术措施改造的,达到枝枝见光、果果向阳标准的,给予土壤培肥改良奖补。2025年郁闭园改造的,按照每亩2吨有机肥的标准进行土壤培肥改良奖补;2026年郁闭园改造的,按照每亩1.5吨有机肥的标准进行土壤培肥改良奖补;2027年郁闭园改造的,按照每亩1吨有机肥的标准进行土壤培肥改良奖补。

(4)其他奖补。2027年对种植面积1亩以上(包含1亩)苹果树实施一次土壤培肥改良奖补。按照每亩1吨的标准进行苹果园增施有机肥。奖补范围包括新品种建园、品种改良果园、郁闭园改造果园及其他未改造果园。(责任单位:宣和镇、永康镇;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草局)

(三)实施新技术推广工程

4.创建BLOF技术试验示范园。支持BLOF技术苹果种植试验示范园建设,通过土壤全面检测,制定BLOF专用肥料配方施肥方案精准施肥,以生态调控减少化学农药使用,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治,提高苹果产量与品质,提升产业经济效益。该项目政府每年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宣和镇、永康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林草局)

5.鼓励支持企业、合作社、大户实施节水滴灌措施降低苹果产业用水成本。依托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完成宣和镇海和村节水灌溉提升改造(滴灌)2258亩,完成永康镇城农村、永乐村水肥一体化改造提升5172亩。(责任单位:宣和镇、永康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

6.鼓励支持果农实施苹果花期人工辅助授粉。以镇、村统一采购授粉专用花粉,按照亩均使用花粉10克的标准,2025年政府补助花粉7克;2026年政府补助花粉5克;2027年政府补助花粉3克。(责任单位:宣和镇、永康镇;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草局)

7.大力支持果农积极参与苹果晚霜冻群防群治。借鉴2024年防霜冻成熟的组织体系、技术体系和物资保障体系,持续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晚霜冻防控工作。

(1)水源保障。按照用水需求,每年3月20日前开闸放水,进行果园第一次灌溉,增强土壤保墒能力。同时,在苹果种植集中区(22个主产村)设置供水点,为防冻做好水源供给储备。

(2)推广喷施营养液增强树体防霜冻抗性。以乡镇统一采购防霜冻营养液,即:氨基酸水溶肥料(50ml/亩)+14-羟基芸苔素甾醇(20ml/亩)+含硼微量元素水溶肥料(40ml/亩),对实施人工授粉的果园配套发放营养液,由群众适时进行喷施,提高树体抗性。其中2025年政府补助资金70%;2026年政府补助资金50%;2027年政府补助资金30%。未实施人工授粉的果园一律不予发放营养液。

(3)引入防霜冻社会化服务。由区农业农村局在全区范围内选择懂技术、会操作、有设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整合各方技术力量,充分发挥无人机、雾炮车等现代农业装备作用,开展空气扰流、果园喷水等有偿服务,解决苹果生产中一家一户因缺劳力、缺技术、缺装备而干不了、干不好的问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林草局,宣和镇、永康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气象局)

8.加强技术培训支撑。围绕新品种嫁接、郁闭园改造、新品种引进种植、人工辅助授粉、果园防灾减灾等关键技术,每年计划资金10万元,邀请区内外苹果专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果园生产管理能力,培养一批有技术、懂种植、善经营、会管理的乡土人才,为苹果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区林草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宣和镇、永康镇)

(四)实施产销一体化工程

9.鼓励支持企业、大户在沙坡头区以外开设直营门店。支持本地企业自主或合作在区外开设“沙坡头旱苹果”品牌门店,致力于沙坡头区苹果的市场推广,充分利用直营门店的分销网络和集中配送优势,进一步扩大沙坡头旱苹果的市场销售渠道。对于年度销量超过15吨的门店,超过部分按照200元/吨进行补助,每个门店享受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年计划资金150万元。同时,推广使用“旱”字标,在门店零售的沙坡头旱苹果,推行贴标销售,每年计划资金50万元。对礼盒销售或线上销售的沙坡头旱苹果,通过政府补助包装箱60%的制作费用推行统一包装销售,实现提升品牌市场知晓度的同时加强防伪溯源,每年计划资金80万元。(责任单位:区林草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宣和镇、永康镇)

10.加快沙坡头区苹果产业协会实体化运营,规范沙坡头区苹果销售代办经营行为,维护苹果客商和广大果农的根本利益。制定苹果“代办”星级评定办法,对沙坡头区苹果“代办”进行评星定级、挂牌经营。每年评选出五星级经纪人1名、四星经纪人3名、三星经纪人6名,分别奖励3万元/人、2万元/人、1万元/人,计划资金15万元。(责任单位:宣和镇、永康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林草局,区市场监管分局,沙坡头区苹果产业协会)

11.鼓励支持企业、大户与散户果农建立长期稳定的苹果购销合作关系。对与散户果农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覆盖苹果产销基地规模达到1000亩以上、且对覆盖区域果园给予社会化“统防统治”指导的企业、大户,给予产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500万元,单户贴息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宣和镇、永康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

12.利用各种展会和节庆活动,结合产地推广和外出销售对接,通过现场展示产品、品尝体验、社交媒体推广、新闻媒体报道及线上直播等多元化手段,全方位宣传推广沙坡头旱苹果,提升品牌知名度,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每年计划资金50万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林草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宣和镇、永康镇)

(五)实施产业链延伸工程

13.鼓励经营主体建设分拣包装车间、初加工生产线。对企业、大户与散户果农签订购销合作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个人有意愿投资建设分拣包装车间且具有保温功能、高度7.5米以上、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封闭式分拣包装车间,投入使用后每个一次性给予3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对经营主体新建苹果清洗生产线、分选生产线、包装生产线等,并顺利投产的,每条一次性给予5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责任单位:区林草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宣和镇、永康镇)

14.鼓励支持经营主体回收苹果反光膜。参照农用残膜回收标准,支持乡镇、村设立回收网点对反光膜进行回收,补助回收网点300元/吨。(责任单位:区林草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宣和镇、永康镇)

三、资金概算

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概算资金30969.0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9255.68万元(本级财政资金5005.82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87.05万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162.81万元、自治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900万元),撬动社会及果农自筹资金21713.4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推动沙坡头区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任。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和资金使用方向,制定实施细则,严格补助标准、申报程序、验收程序、资金拨付程序及需要提供的资料等,落实落细任务。二是各有关乡镇、部门在扶持政策补贴申领上,必须做到层层把关,扶持政策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不足、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年度优先享受。三是资金支出单位要加强扶持政策补贴资金的绩效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同时,要强化督查检查。严查申报主体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追回资金,并取消后续各类财政补助和奖励资格。

本方案在《沙坡头区苹果产业振兴扶持方案(2023—2025年)》(卫沙党办发〔2023〕44号)(以下简称“原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原方案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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