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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沙坡头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
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62/2021-00021 文号 卫沙党办发〔2021〕7号 生成日期 2021-02-01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单位)、群团工作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沙坡头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和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沙坡头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宁民发﹝2020﹞83号)文件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和增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认同感、岗位吸引力和专业化水平,调动和激发社区专职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工作目标

聚焦基层党组织弱化、基层权责不清晰、治理体系不健全、力量配备不到位等社区治理一弱三不”突出问题,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薪酬体系、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力争到2025年,建设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为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具体任务

(一)建立岗位体系,提升发展空间

1.范围对象。本实施方案所称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城市社区“两委”成员(不含兼职);以及按照社区网格划分总数,由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网格员后仍有缺额,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社区网格员。

2.工作职责。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主要职责有: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推动辖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独立承办网格内的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落实宗教工作社区属地协管职责;完成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岗位等级。根据工作岗位、社区工作年限等因素,原则上确立社区正职、副职、成员三类共18级的等级序列和发展体系,其中成员为1-12级,副职为4-15级,正职为7-18级。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发生变动后,次月重新确定相应岗位等级。社区专职工作者每三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在本岗位等级范围内晋升1个等级。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对应岗位等级晋升所需年限相应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对应岗位等级晋升所需年限相应延后半年。对获得功勋荣誉、国家级表彰奖励、省部级表彰奖励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本岗位等级范围内分别高定5个、2个、1个等级。

(二)建立工作薪酬体系,提升待遇水平

4.薪酬结构。社区两委”成员工作报酬(含五险)由基本报酬、星级补贴、其他津贴三部分组成。基本报酬包括沙坡头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和岗位等级报酬(标准见附件),其中80%作为基础报酬按月发放,20%作为绩效报酬依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星级补贴根据社区一至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分别按每月100至500元标准发放;社区专职工作者因工作需要,由高星级社区调整到低星级社区工作的,保留其原星级补贴标准。其他津贴包括学历津贴和职业津贴,其中: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分别按每月100元、200元、300元标准发放;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分别按每月200元、300元、500元标准发放。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工作报酬与乡镇(街道)同工龄普通干部工资收入大体相当。

5.相关待遇。为社区专职工作者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沙坡头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社区专职工作者依法依规享受婚(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一般应在年内安排轮休。符合条件的可依法申请加入工会组织,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会员福利。

(三)建立培训管理体系,提升综合素质

6.健全培训体系。构建沙坡头区、乡镇分级培训培养机制,及时开展社区专职工作者初任培训、岗位培训、任职培训、继续教育。初任培训时间一般应在半年内开展且不少于3天,重点加强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岗位培训应当突出实践性、针对性,通过跟班学习、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决策和服务居民的能力。注重利用网络平合和资源开展线上培训,鼓励和支持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学历教育,提高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7.加强日常管理。乡镇(街道)应当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管理,落实日常考勤、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职责公开、服务承诺、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借调社区专职工作者,确需借调须经乡镇同意并向沙坡头区组织和民政部门报备,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人事档案管理,社区专职工作者人事档案由乡镇(街道)负责统一管理,组织部门给予业务指导。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由沙坡头区级联审,主要负责人离任时,应当进行离任审计。

8.规范合同管理。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当与所在乡镇(街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终止劳动合同。选聘的社区网格员,聘期与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同步。社区“两委”成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任期未满,因工作需要确需留任且本人愿意留任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沙坡头区委组织部和民政部门批准后,可到下一次换届选举时统一离职;期间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由所在乡镇(街道)与其签订服务协议,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四)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提升激励效能

9.规范人员考核。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日常考核每季度开展1次,重点考察社区专职工作者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在岗工作、服务群众及考勤等情况,社区主要负责人由乡镇(街道)考核,其他人员由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考核。年度考核包括乡镇(街道)考评和党员群众评议,乡镇(街道)考评重点考核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目标完成情况,按60%权重量化计分;党员群众评议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为民服务等情况,按40%权重量化计分。居民满意度低于85%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0.确定考核等次。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15%,社区当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等次可提高到20%。社区专职工作者有见义勇为行为、有重大创新成果、在重大政治任务或者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经乡镇(街道)研究并报沙坡头区委组织部和民政部门审核后,本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受比例限制。社区主要负责人实行单列考核,考核等次由乡镇(街道)统筹确定。

11.注重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社区专职工作者评先选优、奖励惩戒、岗位调整、教育培训、选任选聘的重要依据,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工作报酬。基本合格等次的,按不低于50%的比例扣减年度绩效奖励,并由乡镇(街道)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奖励,一年内不得评先选优。

(五)建立科学用人体系,提升队伍活力

12.规范选任选聘。对新进社区专职工作者原则上实行公开选聘、依规选举。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确有必要时乡镇(街道)党委可以指派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选任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考虑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者具有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历的人员。注重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热情高、服务能力强、群众威信好的退役军人和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党员、居民志愿者、业主委员会成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

13.明确退出情形。社区专职工作者有以下9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依规免职或罢免、解除劳动合同,退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选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和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多次违反乡镇(街道)、社区内部管理等规章制度的;连续2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或者连续3个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社区或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者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未被提名或者在换届选举中未当选,以及任职期间终止职务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退出情形。

四、保障措施

14.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沙坡头区委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对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进展、具体问题等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制定对策。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加强协调,为社区治理提供人力资源、政策支撑,形成有效合力。

15.落实经费保障。社区经费按照属地财政予以保障的原则,沙坡头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及所需经费由沙坡头区财政承担。社区工作者培训经费按照每人每年不少于30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16.强化褒扬措施。相关乡镇(街道)、部门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评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先进典型。大力宣传社区专职工作者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提高职业认同度和荣誉感。对经区委组织部和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在社区连续工作年满20的社区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特殊荣誉奖励,所需经费由沙坡头区财政承担。


附件:沙坡头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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