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沙坡头区委员会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62/2021-00006 文号 卫沙党办发〔2021〕15号 生成日期 2021-0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单位):

《沙坡头区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宁党办〔2019〕140号)和《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卫党办发〔2020〕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沙坡头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沙坡头区文物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文物保护、管理、宣传队伍更加优化,文物保护利用领域社会参与度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广泛的惠及城乡群众,走出一条符合沙坡头区实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沙坡头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

1.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将文物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文物安全负责人。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实行文物责任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公告公示制度,切实推动全区文物安全保护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明确管理使用者的直接责任。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照壁山铜矿、岩画、长城、古墓葬等无使用人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由文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安全责任。宗教场所既是文保单位又是宗教活动的场所,文物安全由宗教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和所在区域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责任单位:各乡镇、宗教场所管理组织

配合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3.建立区乡村三级文物安全保护网络体系。沙坡头区境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文物安全由所在地乡镇负责,区人民政府要与乡镇签订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安全责任书。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二)强化文物巡查督查

4.强化沙坡头区文物工作督查职责。建立政府对不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队约谈机制。做好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督查督办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5.严格落实文物日常检查巡查职责。各乡镇要根据文物保护单位规模,合理安排附近村民、村干部等担任文物安全巡护员,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等风险,做好文物日常安全检查和季度巡查,真正做到文物日常检查巡查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三)建立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

6.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各乡镇、相关部门在土地储备时,要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审批制度,对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核查、评估、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四)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

7.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展示利用,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文物活化利用,充分发挥文物在当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让文物活起来。要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施策,深化沙坡头区地域文化研究,深入挖掘沙坡头区长城文化、黄河文化、丝路文化、治沙文化等,做好价值诠释与展示;对古建筑及近现代代表性建筑,要与城市品质提升、乡村特色保留相结合,鼓励有效利用,以用促保;对古遗址古墓葬,要与当地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相结合,鼓励发展与保护展示相容的特色产业。依托沙坡头区丰富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培育打造黄河、岩画、长城、历史文化名村等文物旅游精品景区和旅游路线。策划推介文物领域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项目,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内涵支撑。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推动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和文物保护单位所在乡村的文物保护利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五)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方式

9.推进文物价值传播。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入中小学和干部教育体系。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

(六)积极鼓励社会参与

10.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社会力量可依法参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鼓励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11.开展文物保护志愿活动。鼓励和支持向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捐赠文物、为文物保护捐款捐物。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七)加强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

12.健全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应确保文物保护工作力量与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用专人开展文物保护、巡查、管理等工作,提升文物安全、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的管理能力。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八)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

13.促进文物保护多元投入。支持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并重转变。要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区财政局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沙坡头区文物安全工作专班(具体名单见附件)。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宋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主要负责沙坡头区文物保护整体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文物安全工作,负责文物保护日常检查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并解决文物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工作专班组长、成员和办公室主任,因分工和人事变动的,不再另行发文调整,实行自然更替。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文物安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文物安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沙坡头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稳步发展。

(三)做好督查考核。区文物安全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在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委和政府请示报告,并做好文物保护利用政策的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出文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沙坡头区文物安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原文下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