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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02069/2025-00002
  • 卫沙残联发〔2025〕6号
  • 沙坡头区残疾人联合会
  • 沙坡头区残疾人联合会
  • 有效
  • 2025年04月21日
关于印发《2025年度沙坡头区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沙残联发〔2025〕6号
时间:2025年04月21日 来源:沙坡头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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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沙坡头区人民医院: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评定补贴办法》(宁残联办发〔2024〕25号)要求,根据沙坡头区实际,制定《2025年度沙坡头区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残疾人联合会  

中卫市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17日        


2025年度沙坡头区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

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评定补贴办法》(宁残联办发〔2024〕25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沙坡头区残疾人评定补贴项目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目的

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改善残疾人状况,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确保残疾人评定补贴政策精准、高效落地,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二、补贴标准

每位补贴对象补贴金额为指定残疾评定医疗机构为其进行残疾评定所产生的实际费用。

三、补贴对象范围、条件

(一)个人

具有沙坡头区户籍或持有沙坡头区居住证,当年在沙坡头区指定残疾评定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办理了残疾人证的下列残疾人享受:

1.新办理取得残疾人证的;

2.申请残疾类别或等级变更需重新评定的;

3.残疾人证到期换领要求重新评定的;

4.残疾人证迁移要求重新评定的;

5.人证相符存疑要求重新评定的;

6.要求二次评定的;

7.重新评定、最终评定改变初始评定、二次评定结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1.申请重新评定、最终评定没有改变初始评定、二次评定结论的;

2.残疾评定没有达到残疾标准的;

3.非指定医疗机构或非当年度评定的。

申请补贴需提供的资料:

1.残疾评定申请表(沙坡头区残联或各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处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新办证者无需提供);

4.指定残疾评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评定费用票据原件;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因特殊原因需二次评定的,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6.残疾人本人银行“一卡通”复印件。如提供的银行“一卡通”或者银行卡是监护人的,要提供残疾人关系证明。

(二)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评定医疗机构

针对瘫痪在床,无法行动的疑似肢体残疾人员,每个季度联合组织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肢体评残专家上门评残,取得残疾人证的按照人均150元的标准,与残疾人评定机构统一结算。

四、补贴形式

残疾人个人申请补贴,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残疾人评定补贴,禁止直接发放现金,评定机构直接打入单位账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评定补贴办法》要求,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资金使用的台账记录,每年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如资金有结转,用于下年度残疾评定补贴;如不足,在申报下年度计划时据实申请,自觉接受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规范申请审核流程。

1.简化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务,由乡镇统一收集材料并初审,沙坡头区残联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定期公示。每季度在沙坡头区残联公众账号、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补贴发放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至补贴对象个人账户。

(三)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指定残疾评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评定流程是否规范、评定结果是否公正、有无弄虚作假行为等。如发现问题,及时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残疾评定资格。同时,加强对残联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在残疾评定补贴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四)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如网络新媒体、社区宣传栏等,广泛宣传残疾评定补贴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政策解读活动,为残疾人及家属答疑解惑,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及时了解并申请补贴。


附件:1.XX年沙坡头区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资金分配表

      2.XX年沙坡头区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申请表

      3.XX年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汇总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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