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沙坡头区蒿川移民迁出区禁牧封育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蒿川移民迁出区禁牧封育集中整治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林区管护力度,保护和培育蒿川移民迁出区生态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宁夏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规划(2007-2011年)》《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背景
沙坡头区蒿川移民迁出区是自治区“十一五”“十二五”生态移民重点区域,移民搬迁安置后仍有部分房屋未及时拆除清理,造成部分移民复返并在移民迁出区放牧偷牧,个别偷牧放牧者我行我素,牛羊对当地植被灌木林(柠条)不断啃食,严重威胁移民迁出区植被保护和生态修复。
三、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宣传和依法治理,6月底使移民迁出区群众充分认识到生态修复的重要意义,主动禁牧转产、主动拆除房屋圈舍、自觉禁牧封育;9月底迁出区放牧偷牧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土坯房屋和养殖圈舍全部拆除;11月底蒿川移民迁出区达到“不留一套房、不留一只羊、不留一个圈棚”的治理目标。
四、工作阶段
(一)政策宣传阶段(2021年1月—2021年6月):由自然资源局、兴仁镇、常乐镇组织宣传生态移民搬迁安置政策、禁牧封育政策,动员蒿川移民迁出区部分养羊户及早筹划禁牧封育之后养殖方案。
(二)迁牧封育阶段(2021年7月—2021年9月):按移民迁出区划片分镇逐村逐户做工作,引导移民自觉主动拆除房屋和养殖圈舍,并积极转变新的养殖模式,确保不发生阻拦拆除危旧房和养殖圈舍行为。迁出区养殖圈舍、房屋拆除由兴仁镇统一组织实施(现存土坯房必须在7月底前全部拆除完毕)、消除安全隐患。
(三)全面禁牧封育阶段(2021年10月之后):由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兴仁镇政府、兴仁派出所联合中卫市蒿川林场组成禁牧封育工作专班,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不听劝阻偷牧养殖户依法严厉处罚打击。
五、组织领导
成立蒿川生态移民迁出区禁牧封育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督查禁牧封育工作。
组 长:龚 涛 副区长
高怀雷 副区长
成 员:马千笑 兴仁镇党委书记
王宏涛 常乐镇党委书记
赵 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房国元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文忠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万忠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马海涛 区政府督查室干部
余文亮 兴仁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文忠同志担任。
六、职责分工
兴仁镇:负责团结、泰和、川裕、兴盛移民迁出区宣传动员,统一组织实施迁出区房屋拆除、圈棚拆除、禁牧封育工作。
常乐镇:负责康乐、思乐移民迁出区宣传动员、禁牧封育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承担林业主管部门职责,统筹负责禁牧封育有关政策指导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联合自然资源局和“两办”督查室对禁牧封育工作开展督查和验收。
区乡村振兴局:联合自然资源局和“两办”督查室对移民迁出区房屋拆除、圈棚拆除进行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关乡镇、部门要把蒿川生态移民迁出区禁牧封育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重要举措,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要举措,充分认识禁牧封育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二)加强配合协调。有关乡镇、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禁牧封育工作任务,厘清工作重点,避免推诿扯皮,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禁牧封育工作落到实处,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使禁牧封育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落实政策。严格落实现有禁牧封育相关政策,把住政策标准,对偷牧放牧者经劝导不听的,一律暂停所有生态补偿资金兑付,取消各项养殖业补助。积极对接自治区有关厅局,重新调整蒿川移民生态补偿政策,解决政策享受不对等问题。
点击查看:《沙坡头区蒿川移民迁出区禁牧封育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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