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人民政府,区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和交通局、水务局 、农业农村局、卫健局:
《沙坡头区集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集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沙坡头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集镇环境卫生整治水平,塑造集镇形象、提升集镇品位,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按照《沙坡头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卫沙党办发〔2020〕110号)和《沙坡头区2020年创新农村环境卫生深度保洁机制实施方案》(卫沙政办发〔2020〕4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环境整洁、生态优美、文明和谐”的集镇环境为目标,自4月20日起,对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9个乡镇集镇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切实解决集镇“脏、乱、差”等问题。通过专项整治,使集镇环境卫生和镇容镇貌明显改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形成良好的乡村文明风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集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成立沙坡头区集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高怀雷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潘玉顺 区住建和交通局局长
赵 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段永军 区教育局局长
张睿华 区财政局局长
张红涛 区水务局局长
房国元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天军 区卫健局局长
赵浩海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朱政祖 迎水桥镇镇长
冯伟明 东园镇镇长
孙金鑫 柔远镇镇长
王 健 镇罗镇镇长
吴佳伟 宣和镇镇长
刘 辉 永康镇镇长
宋学强 常乐镇镇长
李文成 香山乡党委书记、乡长
严学武 兴仁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和交通局,潘玉顺、赵峰同志同时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集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集中对集镇街道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物、废料及其它堆积物进行彻底清理,不留卫生死角;对集镇范围内河湖沟渠的污水全面治理,清淤除污,保持水流畅通、水体清洁,严禁各类污水、垃圾倾倒;清理的垃圾和废料及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新产生的垃圾、废料等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配合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二)集镇违章建筑拆除。对集镇两侧违章、废弃建筑物全部拆除,拆除后的垃圾杂物及时清运,地面进行平整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责任单位: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三)集镇沿街商铺及流动摊点整治。临街商铺经营商品一律进店,不得占道经营,建筑材料、修理器具、废旧轮胎等物品堆放整洁、美观;流动摊点全部入市或在划定区域经营,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责任单位: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四)集镇车辆停放整治。集镇主干道车辆划线停放,非主干道路设立临时停放点有序停放,保障集镇街道的畅通。
责任单位: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五)集镇户外广告整治。对集镇各类户外广告统一规范,全面清理小广告、破旧横幅和海报等,墙面、电线杆等不得乱涂乱画。
责任单位: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六)集镇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集镇范围内的学校、卫生院等企事业单位门前院后进行彻底整治。
责任单位: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卫健局
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七)集镇绿化。结合植绿增绿大会战,对集镇周边空闲地及沟渠、道路树木进行补植修剪。
责任单位: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四、整治标准
按照“5个3”(地表垃圾百米不超过3处,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路面尘土每平方米不超过30克,每天三清扫三保洁)的定量考核和“9个无”(无生活建筑垃圾、无树挂、无瓜果皮壳、无白色污染、无人畜粪便、无柴草堆放、无污泥积水、无乱占乱建、无拴养牲畜)的定性标准,下大气力整治集镇范环境卫生,该拆除的拆除,该清理的清理,该规范的规范,达到整齐、洁净的效果,彻底改善集镇环境“脏、乱、差”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集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以沙坡头区集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组织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区财政局负责集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相关经费的保障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各乡镇拆除集镇违章建筑、集镇绿化等工作;住建和交通局负责指导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集镇环境卫生深度保洁和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长效机制;水务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集镇范围内河湖沟渠清淤除污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各乡镇人居环境整治督查考核工作;教育局、卫健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集镇范围内学校、卫生院的院前屋后整治工作;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乡镇开展集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切实把集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的工作责任制,确保按标准、按要求、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集镇环境专项整治事关沙坡头区对外整体形象,对建设环境优美宜人的新中卫,打造“全域旅游城市”意义重大。同时,建立集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各乡镇要多渠道、多层次、多范围地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全面开展集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紧盯任务标准,确保整治成效。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对整治任务及整治重点逐一梳理明确并进行细化,落实责任事项及责任人,严格执行“5个3”、“9个无”整治标准,确保集中整治成效。同时按照“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巩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各项制度,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确保长期成效。
(四)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沙坡头区集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实地检查方式,对各集镇治理情况进行适时督导,对发现问题,当场反馈并督促整改。对整治工作进展快、措施硬、效果好的乡镇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整治不得力,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搞形式、走过场的乡镇通报批评。5月初组织综合考评,5月下旬召开观摩评促会,对9个乡镇整治情况观摩评促督查,进行综合打分排名,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前三名予以表彰奖励:第一名奖补5万元、第二名奖补3万元、第三名奖补2万元,并将各乡镇考核结果纳入年终效能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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