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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502001/2017-6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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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沙政办发〔2017〕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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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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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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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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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部门:
《沙坡头区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沙坡头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化发展,大力实施规划引领、农村危房改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四大”工程,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启动以“两处理、两改造(垃圾污水处理和改厨改厕)”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沙坡头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美丽小城镇建设(详见附件3)
以打造“定位准确、功能完善、特色鲜明、辐射带动强”的美丽宜居示范镇为目标,重点实施柔远镇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柔远镇
责 任 人:拓守辉
配合单位:区建设交通局、财政局、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
支持单位:市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林业生态建设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
(二)美丽村庄建设(详见附件4)
以打造“统一规划、房屋砖化、道路硬化、巷道亮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村容美化”的美丽宜居示范村为目标,改造和建设“美丽村庄”9个,即迎水桥镇沙坡头村和营盘水村、东园镇冯桥村、镇罗镇关庄村和观音村、宣和镇喜沟村、永康镇达茂村和艾湾村、常乐镇大路街村。
责任单位:迎水桥镇、东园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
责 任 人:李学亮、刘文杰、赵浩海、李玉明、王文宁、白春霞
配合单位:区建设交通局、财政局、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
支持单位:市规划管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林业生态建设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
(三)农村危房改造(详见附件5)
以“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建房最优先”为原则,改造农村危房500户,其中:极度贫困户37户,低保户201户,一般贫困户262户。
责任单位:各乡镇
责 任 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配合单位:区建设交通局、财政局、社会保障局
支持单位:市规划管理局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
(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将市区深度保洁机制向农村延伸,推行农村环境卫生保洁“5个3”(每日3清扫、3保洁、路面垃圾不超过3处/百米、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路面尘土不超过30克/平方米)的定量标准和“9个无”(无生活建筑垃圾、无树挂、无瓜果皮壳、无白色污染、无人畜粪便、无柴草堆放、无污泥积水、无乱占乱建、无拴养牲畜)的定性标准,严格落实“三检三考”“181”等严管重罚机制,对已建成的70个中心村实施示范提升。(详见附件6)
责任单位:各乡镇
责 任 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配合单位:区建设交通局、财政局、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
支持单位:市规划管理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林业生态建设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责任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2.从9月20日-11月20日,集中开展2个月的环境治理,对集镇、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旅游区等重点区域及主干道路沿线两侧村庄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清理“五堆”,拆除残垣断壁和违章建设,配套完善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
责 任 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配合单位:区建设交通局、财政局、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
支持单位:市规划管理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林业生态建设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
3.打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示范区。总体思路为“129636”,即:1个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示范区(东至镇罗4号路,西至夹道路,南至201省道、五葡路,北至李姚路);打造2个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高标准样板区(冯庄—范庙—雍湖示范区;姚滩—何滩—夹道示范区);9条主干路(201省道、包兰铁路、五葡路、李姚路、夹道路、机场大道、宁钢大道、柔石路、镇罗4号路);6镇36村。(详见附件7)
责任单位:文昌镇、滨河镇、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
责 任 人:姜广文、孙健宾、李学亮、刘文杰、拓守辉、赵浩海
配合单位:区建设交通局、财政局、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
支持单位:市规划管理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林业生态建设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责任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
4.农村道路硬化。贯彻落实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理念,积极争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资金2198万元,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9个,新(改)建道路47.6公里。(详见附件8)
责任单位:迎水桥镇、东园镇、宣和镇、永康镇、兴仁镇、香山乡
责 任 人:李学亮、刘文杰、李玉明、王文宁、王宏涛、李文成
配合单位:区建设交通局、财政局
支持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五)建设绿色长廊
2017年,沙坡头区完成滨河北路生态连城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109国道、201省道、202省道、定武高速、京藏高速、卫宁公路、迎大公路、滨河南北路等主干道路两侧宽幅林带建设,林带宽度依据绿化地段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林带宽度不低于以下标准:高速公路20米、国道15米、省道10米、县道5米。
责任单位:区农业和科技委员会
责 任 人:张永生
支持单位:市规划管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林业生态建设局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
(六)文明创建工程
开展民族特色村庄、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农村文脉。加强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忠孝廉洁礼仪,倡导移风易俗,弘扬传统美德,不断深化民风建设,开展全民健康行动,形成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全面提升农民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整体文明程度。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 任 人:万自强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
二、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一)美丽村庄建设奖补资金。对于干得好的、排名靠前的美丽村庄,由沙坡头区财政给予10-30万元的奖补资金。
(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对农村D级危房改造的一般贫困户补助1万元/户(其中:自治区补助0.8万元/户,沙坡头区财政配套0.2万元/户),五保户、低保户补助1.7万元/户(其中:自治区补助1.35万元/户,沙坡头区财政配套0.35万元/户),极度贫困户补助2.2万元/户(其中:自治区补助2万元/户,沙坡头区财政配套0.2万元/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相应补助(自治区若有新的特殊补助政策,即按照新的补助标准执行)。
(三)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整合农村一事一议、农村公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人畜饮水、村庄绿化、卫生厕所改造等涉农项目资金,高标准、高质量进行整治,争取自治区以奖代补资金。
(四)农村垃圾治理资金。区财政局将800万元农村环卫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区建设交通局按照“三检三考”“181”考评机制按月拨付环卫经费、兑现奖罚。各乡镇要加大卫生保洁费收缴力度,每月向辖区重点保洁区域涉及的农户、商户、企业等收取卫生保洁费,收缴比例达到应收费用的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一抓到底,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实行项目捆绑。各相关部门建立统筹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实行项目捆绑,形成资金合力。集中整合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人畜饮水、农村“一事一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卫生改厕、农民体育健身广场、农村公路、村庄绿化、可再生能源示范、农村电网改造等项目,重点实施上下水配套、道路硬化、危房改造、绿化美化、文体广场、便民服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同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精品示范工程。各乡镇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防止一刀切、贪大求洋,不得随意提高标准或随意增加建设内容,建设方案必须报沙坡头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否则不予验收。
(三)严格执行标准,政策落实到位。一是严把村庄规划布局。对《宁夏村庄布局规划(2014-2030)》中明确规划的中心村和保留的自然村范围内的危旧房屋,采取原地翻建或村内新建方式进行改造。零星花庄子不符合村庄规划建房的,不予验收。二是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按照《宁夏农村危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新建房屋必须设置上下圈梁、构造柱、“三七”墙、塑钢窗,窗墙比合理,砌筑砂浆达到标号和质量要求,宜采取空心黏土砖、粉煤灰砖、新型墙板等节能建筑材料,以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提倡红砖外墙、红瓦屋顶外观设计,统一危房改造标识;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三是严格确定补助对象。优先解决居住在危窑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住房问题,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的程序,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不得将关系户、富裕户等住户条件满足基本要求的农户列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外省、县的自流移民以及沙坡头区辖区内的非农业户、城市低保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是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化、建设“美丽沙坡头区”的有效举措,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镇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开展思想动员,让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农村危房改造的刚性政策,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危房改造,积极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踪报道美丽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效能问责。区政府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列为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考核验收结果直接与项目资金拨付挂钩,对工程进展慢、不得力、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搞形式、走过场的乡镇和部门,将进行效能问责。对虚报项目和信息套取专项资金的乡镇或部门,一经查实,由区纪委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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