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沙坡头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沙坡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王福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区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实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计划。
区民族宗教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批准督查和实施情况、信用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办理事项;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信访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信访事项的受理、承办、督办、交办工作;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
区社会保障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建设、减灾救灾;行政执法工作;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
区农业和科技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和科技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审计监督工作;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
区建设交通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建设交通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发展规划及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经费;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
区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文化体育计生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危险物品管理等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扶贫开发发展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
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贯彻执法有关国家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各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办理;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备案监督结果信息公开;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清理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
各乡镇:负责贯彻落实农村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政策的情况;加强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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