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沙坡头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卫沙政办发〔2017〕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宁政发〔2017〕9号)精神,为进一步掌握全区各类污染源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区政府决定成立沙坡头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宏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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