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沙坡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卫沙政办发〔2017〕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司法局、社保局、农科委、建设交通局、文体计生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为加强沙坡头区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的原则,区政府决定成立沙坡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区消防大队,吴井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完成。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