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01/2017-4966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08-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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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财政局 |
一、机构设置
沙坡头区委组织部核定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核定科级领导职数6人,其中正科级领导2人。下设党员宣传教育中心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3人,其中党员宣传教育中心事业编制6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人。
二、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沙坡头区委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和指导沙坡头区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建立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沙坡头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指导和加强沙坡头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开好民主生活会。
3.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加强沙坡头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意见和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工作;提出沙坡头区直机关、各乡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沙坡头区直机关下属科级干部和各乡镇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以及区属有关部门班子成员任免的协管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整、交流及安置事宜。
4.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在沙坡头区委的领导下切实做好中青年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5.积极推进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和规定,及时向沙坡头区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意见和实施办法;组织沙坡头区委管理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和优秀科级中青年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沙坡头区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思路、新方法,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8.贯彻党管人才原则,牵头抓总,根据实际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应措施,切实加强对沙坡头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领导。
9.承办党员、干部申诉,接待处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办理干部审查工作。
10.负责沙坡头区干部统计和党员统计工作,管理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负责沙坡头区干部的出国政审工作。
1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2.负责沙坡头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工资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13.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库更新、管理工作;配合协调做好编制管理工作的延伸衔接工作。
14.完成沙坡头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收入3461639.21元,实际收入4177147.11元,其中包含上年结转资金715507.9元。实际支出3980077.58元,结转下年197069.53元。支出差异是因为部分专项资金2016年无法支付,只能结转到下年支付(详见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业务经费收入3172352元,公用经费收入1312261.97元,行政单位医疗53687.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310.72元,住房保障80062元。2015年业务经费收入1,515,964元,公用经费收入1,055,300元,行政单位医疗43,9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600元,住房保障81,100元。
2016年工资及福利支出2498672.8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61070.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1433.2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610元。2015年工资及福利支出1073,202.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7,567.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630.9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255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600元,较2015年多支出56999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沙坡头区成立,新调入人员支出增加。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5018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元。相较于2015减少77124.01元,是因为车辆维护费用减少以及公务接待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九、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
(二)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