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6日,区自然资源局在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中,征集意见建议共21条,经梳理整合,归纳为11条。对上述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研究,现将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以下答复:
意见建议一:矿山修复回填覆土的土质可以提前进行土质土壤的肥力检测或采用竞品竞标的方式使用回填土方的公司,土方入场前进行二次抽样检测,素土的土壤肥力无法保证,可采用砂土垫层、土壤覆土的方式,以土养土,播撒一些固土提高土壤肥力的植物草种。是否也可以使用周边村庄秸秆回收后,进行辅垫做垫层,丰富土壤肥力。
答复:考虑到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时间不确定、修复面积大等因素,在覆土作业中需优先做好表土保护与利用,施工时尽量保留场地原有表土,若表土不足则选用砂石土进行覆土,通过科学选材,确保土壤厚度与肥力符合植被恢复要求。对于“采用周边村庄回收秸秆铺垫做垫层以丰富土壤肥力”的思路,我局将在后期实施生态修复项目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后进行推广利用。
意见建议二:更频繁的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自然资源工作调研,精准掌握基层在土地流转、林业管护等方面的实际需求与困难。
答复:今年以来,区自然资源局聚焦自然资源重点工作以及乡镇反映强烈的自然资源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相关业务室骨干赴各乡镇及所辖村(社区)开展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征收、执法监管等自然资源相关业务指导和交流150余次,精准掌握实际需求与困难,扎实推进年度各项工作。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到乡镇、村(社区)开展土地流转、林业管护等业务指导和交流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
意见建议三:矿山修复项目多在山上,水资源紧张,生态修复的植被对水资源的需求又是无法回避的问题,自然资源局在生态修复过程中是否能尝试微地形集水技术,通过建设鱼鳞坑、水平沟等,将有效的降水汇集到植物根部。
答复:在生态修复过程中,针对平整场地、回填采坑及削坡形成的平台与坡面等关键区域,需先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客土覆盖或本地土壤改良工作,严格保障植被恢复所需的土壤厚度与肥力。为高效利用水资源,提升修复效果,一方面创新跨界应用中卫“压砂瓜”技术,在覆土区域铺设碎石或夹砂层,既能有效抑制水分蒸发,又能减少地表径流冲刷,实现水土保持,为植物生长营造良好微环境,改善土壤结构、降低对外来客土的依赖,避免取土环节对其他区域造成生态破坏;另一方面通过修建挡水梗与“井字田”等设施,最大限度留存区域内的自然降水与地表径流,为植被生长持续提供水分支撑,确保植被恢复成活率。
意见建议四:建议以“守护沙土共生,共绘生态画卷”为主题,组织参观草方格固沙现场与黄河水利设施,直观展示治沙成果与水资源保护工作。
答复: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密切关注群众需求,持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配合区林草局开展“守护沙土共生,共绘生态画卷”主题活动,组织实地参观草方格固沙现场与黄河水利设施,直观展示工作成效。
意见建议五:通过观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和占补平衡提质改造项目,了解到自然资源的部分工作职责,希望以后多观摩几个项目,让大家对自然资源的工作更了解。
答复:区自然资源局将以此次“政府开放日”活动为契机,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化活动流程,尽可能多提供自然资源领域业务观摩点位,持续深化干部职工及群众对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的了解,进一步密切干群联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意见建议六:加强监管前置,把好审批关,压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加大违占违建治理力度,如,墓地违法占地和企业违法占地。应加大殡葬领域的审批监管和过程性监管,防止殡葬领域占地乱象扩大和再生,避免自然资源的流失。
答复:区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对非法占地行为严厉打击,同时,强化普法工作力度,增强群众和企业对土地保护的认识。同时,联合属地乡镇,加大对国有土地、矿产资源的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占地和私挖盗采等行为,避免自然资源流失。在推动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中,主动对接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梳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需求,合理规划用地布局,切实满足殡葬事业发展空间需求,多渠道设立违法占地监督举报通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引导企业主动规范用地管理,强化用地监管,会同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等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通过联合巡查、交叉检查、部门自查等方式,强化殡葬设施用地管理,对发现的违法占地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意见建议七: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执法等方面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通过更多渠道让更多人了解到自然资源局工作,特别是感兴趣的中青年群体,同时,及时将开放日中受好评的内容固化下来,如,科普展板等作为外宣的常设阵地,或成为中小学生的课外实践基地。
答复:区自然资源局将充分利用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定期发布和更新相关政策和条例,广泛进行宣传。同时,制作印发村庄规划、耕地保护、执法监管等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政策宣传手册、彩页、布袋等,不定期组织技术骨干到各乡镇进行宣传,有针对性的对重点业务相关知识,比如: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进行政策培训、座谈交流,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和办事水平,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多措并举讲好“自然资源故事”。下一步,将持续探索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耕地保护等自然资源知识“进校园”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牢耕地保护意识。
意见建议八: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本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能力,规范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乡镇执法事项的指导培训。
答复:通过统一招录、从乡镇选调等方式及时补充执法人员,增强执法力量,通过学法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今年以来,新招录执法相关事业编制人员1名,充实执法力量,局领导班子带头讲法4次,参加宁夏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业务培训4次,邀请律师开展执法培训1次,进一步提升业务素养,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工作。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持续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沙坡头区自然资源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执法保障。
意见建议九: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
答复:以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事项指导目录清单,实施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名称、具体事例,从主体、权限、程序、内容、依据5个维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同时,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法定权限、执法主体、法律依据、法定程序、自由裁量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审核,确保主体适当、权限法定、程序正当、内容合法。
意见建议十:加强沟通,把好标准关,如,天景山矿山修复。
答复: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协调对接生态环境部权威专家论证玉奇灰石矿、华安灰石矿等7座矿山“6个百米大渣坡”修复治理具体方案,持续优化调整治理方案,确保治理整改方案科学有效、务实可行。打破“重施工轻管护”的短板,将3年内后期管护纳入标准核心内容,明确植被补植存活率、灌溉次数等量化指标,并加强日常巡查,对修复不达标、管护不到位的情形设定明确整改时限与追责条款,真正让标准从“纸面要求”转化为矿山生态修复的“硬约束”。
意见建议十一:加强对乡镇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审查和监督指导。
答复: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2〕74号)要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需共同履行设施农业用地监督指导职责,包括对用地选址、协议签订、备案审查、产业政策核定及防疫要求等环节进行全程指导并出具意见。目前,我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监管系统已正式启用,各乡镇、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账号均已开通,系统具备项目备案、综合统计、监管跟踪功能模块,截至目前,各乡镇已于系统提交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已系统审查并出具通过意见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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