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新一轮退耕还林2021年补助资金的函
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2021年退耕还林资金支付进度,依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0〕176号)文件要求,结合2021年检查验收结果,经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第14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沙坡头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46.643万元拨付至相关乡镇(详情见附件)。
具体资金构成为: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合格面积9446亩,拨付乡镇资金90.38万元;补兑2015年、2016年不合格面积暂扣结转结余资金56.263万元。
以上乡镇收到文件后及时到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划拨退耕还林资金,并严格按照《沙坡头区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规程》进行资金兑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至退耕还林农户账户。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