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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沙坡头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13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索引号 640502031/2020-00198 文号 卫沙自然资发〔2020〕74号 生成日期 2020-1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梁清江、李洪保、李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沙坡头苹果”为公用品牌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杜绝因缺乏叫得响的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导致沙坡头区部分苹果被营销商低价收购后包上外省区知名苹果包装贴牌高价销售的怪象。2020年,沙坡头区政府多措并举,全力打造“沙坡头苹果”区域公用品牌。

一是政府出资完成“沙坡头苹果”品牌收购及转让,重新设计“沙坡头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统一宣传用语, 重塑公用品牌形象,统一使用新的包装物,让公用品牌的对外形象更鲜明、更突出,加速提升沙坡头苹果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借助苹果节、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等渠道,创新品牌宣传推介,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形象,传递品牌价值。

二是建立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机制,由沙坡头区政府印发《关于“沙坡头苹果”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20〕52号),明确品牌授权使用机制,构建完善品牌保护体系,综合运用协商、舆论、法律等手段打击各种冒用、滥用公用品牌行为。首批已有宁夏弘兴达果业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获得了“沙坡头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

三是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中卫市沙坡头区苹果产业提质增效扶持方案》(卫沙政办规发〔2020〕5号)中明确规定:对统一使用“沙坡头苹果”品牌单色瓦楞纸包装箱(单箱设计容量不低于24枚或7.5千克)、覆膜彩色瓦楞纸箱(单箱设计容量不低于18枚或4.5千克)、礼盒包装箱(单箱设计容量9-12枚)包装的,分别给予每只0.5元、1元、1.5元的补助。

衷心感谢您对沙坡头区苹果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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