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31/2022-0005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3-30 | |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各市属国有林场,中卫公路段固沙林场,各涉林企业:
按照自治区《关于有效开展林长巡林巡草工作的函》、《自治区级林长巡林巡草工作制度(试行)》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总林长令(第1号)《关于开展林长巡林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近期巡林巡草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一、开展巡林巡草工作
各林长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巡林巡草,督导落实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压实责任区域内的村级林长责任,在巡林巡草过程中,请各级林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检查落实林长制责任和“一长两员”源头管理情况。各乡镇、林场、涉林企业要检查林长设置、责任落实、配套制度、信息公开、办公地点是否到位,组织结构、岗位职责、各项制度是否已建立和各级林长落实到网格情况以及“一长两员”的网格化源头管理落实到位情况。
(二)聚焦生态修复,督导落实国土绿化任务。各乡镇、林场、涉林企业林长要调研督导国土绿化任务落实情况,指导村级林长认真开展植绿增绿大会战,落实完成国土绿化任务。
(三)积极解决矛盾困难,加密重点区域巡林巡草频次。各乡镇、林场、涉林企业林长要对责任区域存在的重点困难和问题,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导,积极解决矛盾困难。对于重点时期、重要节点、关键区域及森林草原资源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要加密巡林巡草频次。
二、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春季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特别是清明节、“五一”假期将至,多重因素叠加,森林草原防火形式十分严峻。即日起,请各级林长严格履行职责,全面压实压紧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全面排查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火措施,切实掌握森林草原资源动态变化,及时预警预报,同步跟进问题查处,确保我区森林草原安全。
林长巡林巡草工作中,各乡(镇)、各市属国有林场、涉林企业林长办要及时报送林长巡林巡草工作动态信息,详实记录巡林巡草日志,列出问题清单和督办整改清单,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中的重大信息请及时报送沙坡头区林长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林长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代章)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