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31/2021-00126
  • 卫沙林草发〔2021〕13号
  • 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 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 有效
  • 2021年03月19日
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夏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卫沙林草发〔2021〕13号
时间:2021年03月19日 来源: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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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夏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宁林发2021〕17号)文件的安排部署,为避免高致病性禽流感、岩羊小反刍兽疫、野猪非洲猪瘟等疫病的传播蔓延,避免与人类密切接触区域野生动物疫情发生,现就切实做好沙坡头区春夏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监测防控法定职责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各镇(乡)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规定,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种群安全,维护我区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二、切实加大野外监测巡护力度

严格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令第31号)《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野生动物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监测队伍,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镇(乡)林业专干作用,落实责任。注重提高广大护林员(巡护员)、志愿者等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二)对所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停歇地等加大巡护力度密巡护路线,特别是黄河过境段,科学确定监测时间和频率;

(三)细化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发现异常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及区林业和草原上报监测信息,并协助采样报检;

(四)加强节假日和重点时期的应急值守工作,确保24小时运转。请于3月23日前,更新上报《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人员信息表》(附件1)、《沙坡头区陆生野生动物野外监测记录表》(附件2)。并安排专人通过信息系统每日上报野生动物动态信息。

三、严格执行监测防控信息报告制度

各镇(乡)要严格执行监测信息及时报告制度,尤其异常情况即时报告制度。在发现或接报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情况后,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封控异常区域,做好保密工作,严禁现场相关信息外传,并协助专业人员采集样品

四、加强安全防护

要切实关心监测人员健康安全保障,配置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加强疫病防控知识教育和培训,避免因防范措施不当导致疫病传播。

五、积极做好科普宣传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完善管理机制,科学应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及其隐患。要利用好乡镇集市这个宣传“桥头堡”。要积极组织开展科普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尤其是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劝解辖区群众不捡拾、不接触野生动物,最大限度降低疫病传播风险,不断增强野生动物疫病可防可控、群防群控的理念。 

联系人:冶红燕               话:0955—7654368             

  传  真:0955—7065879       邮  箱:814374565@qq.com

 

  附件:1.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人员信息表.pdf

      2.沙坡头区陆生野生动物野外监测记录表.pdf


 

 

中卫市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3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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