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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12月30日
关于印发《镇罗镇“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来源:沙坡头区镇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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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各办(中心、队)、各企事业单位:

《镇罗镇“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罗镇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时值年关,“元旦”“春节”“两会”相继临近,安全生产工作进入关键期,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岁末年初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12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20〕92号)要求,镇罗镇人民政府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政府领导、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三大”责任,降低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沙坡头区镇罗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检查时间

“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20年12月下旬开始到2021年3月上旬。

三、检查分工

成立镇罗镇“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检查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组  长:房英俊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段立武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候选人

        王  静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刘  辉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王枢衡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艳芬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常存智   镇党委委员

成  员:张  玲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宋敬超  镇综治维稳办公室主任

        王  静  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万  玲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韩景林  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李鸿飞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郭振华   镇罗派出所所长

        王嘉鸿  中卫市教育局镇罗学区主任

        宋  瑜  镇罗中心卫生院院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大队办公室,李鸿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镇“两会”期间和“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筹协调工作。

成立五个检查组,开展“两会”期间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检查组:
    负责人:  段立武  常存智
    成  员:  刘  敏  张怀东  田  薇 韩景林  孙广满    

检查范围: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大棚园区安全,供港蔬菜基地员工居住场所安全,农村沼气、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及集镇农贸市场安全;联系供电所检查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农业机械使用安全。
   第二检查组:

负责人:王  静

成  员:宋敬超  闫福祥  范建国  孙  媛      

检查范围: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第三检查组:

负责人:刘  辉

成  员:林永杉  宗双祥  马锦梅   袁英红      

检查范围:检查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安全,养殖园区安全,食品安全,水利设施、泄洪沟安全,河道采砂安全。

第四检查组:

负责人:刘艳芬     

成  员:万  玲   刘  英   刘  娇   侯  悦            

检查范围:检查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安全,餐馆、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文体娱乐活动安全。

第五检查组:

负责人:王枢衡 

成  员:李鸿飞  马志伟  刘  静  刘其祖 

检查范围:检查辖区内所有工矿、冶金、工贸、危化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消防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检查铁路沿线安全。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矿山领域。加大对停工停建、资产整合煤矿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采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全面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集中整治露天非煤矿山工作面高陡边坡、“一面墙”式开采,分层开采层高、分层平台宽度超过安全设施设计高度、宽度,工作面边坡角、长下坡道路坡度安全设施不按设计设置,局部陡坡路段没有紧急避险设施、防护挡墙等问题,督促企业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严格落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两个导则”要求,组织对涉及化工项目的企业进行全面风险摸排。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排险除患”和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深化加油站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两重点一重大”自动控制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设备、管线的防冻、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工作,严防危化企业发生事故。

(三)建筑施工领域。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安全责任制和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严厉打击赶工期、抢进度行为。重点排查户外施工作业、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模板、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和安全防火等方面的隐患;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执行情况;施工安全措施、消防设备设施落实到位情况;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班情况;建设、施工单位自检自查情况。督促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同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四)道路交通领域。以防范应对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为重点,加强路面通行秩序管控,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和车辆的检查,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加强农村道路管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农用车辆、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渣土车、农村“五小”车辆、旅游景区车辆、校车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检查管控。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农村道路、桥梁、涵洞、高边坡等场所安全监管,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防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五)冶金有色等工贸八大行业领域。对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培训教育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以及危险作业审批要求不高或标准不严、外包工程存在“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现象等突出问题,不断强化重点工序、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严防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发生。

(六)人员密集场所领域。严格落实重大活动审批制度,对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全面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安全管控。持续强化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区域火灾隐患治理,特别加强仓储、生产、住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无照无证经营、消防安全通道不畅、设施故障等问题,落实预防措施,降低事故风险,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

(七)烟花爆竹领域。严肃查处违规生产、无证经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主要检查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量存放现象;产品来源是否合法、销售种类是否符合规定;货物摆放是否规范;现场是否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零售烟花爆竹点是否存在“上店下宅”“前店后宅”和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

(八)民爆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四超、三违”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情况。

(九)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排查开展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安全排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情况;管道定期检测,保证处于正常适用状态情况;执行管道检维修作业许可制度情况;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情况,以及建立完善城镇燃气使用环节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台账,排查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

(十)森林草原防火领域。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火灾源头管控。加强对森林草原重点部位巡查检查,严厉打击在森林草原内携带火种、吸烟生火取暖等行为。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禁止一切林区野外用火;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排查整治我镇周边的可燃物和其他火灾隐患,实现火种不进山,林区无火种,确保辖区内森林草原不发生火灾。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检查内容,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活动,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三大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做到警钟长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落实落细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组织领导,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明确检查人员、时段、范围、内容及工作职责,全面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细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清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底数不清、责任不明、防控缺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查实找准问题,强化防范措施。我镇执法大队、企业办、各企业要把本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利时机,深化安全风险排查辨识,仔细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结合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实施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健全建立三年行动“两个清单”,强化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把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的全过程作为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提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的实效。

(三)严格监管执法,严厉追究问责。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期间的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连续发生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突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实行专项约谈,警示提醒,督促整改。对现场管理混乱、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一律“追究刑责”。我镇执法大队、企业办对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中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执纪问责,用最严格的监管执法,最严厉的追究问责,倒逼各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责任。

(四)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气象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要通过广播、报刊和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指导企业和辖区群众做好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做好应急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信息报告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安全事故,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科学果断处置,迅速开展救援,努力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五)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报道力度。要积极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大的查隐患、找问题、促整改声势,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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