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秦岭事件教训,根据“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18〕164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镇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我镇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迅速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不折不扣抓好我镇“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打赢“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攻坚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镇“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自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召开以来,我镇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棚房”清理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工作,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下发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了“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和专项整治。我镇按照“逢区必核、逢园必查、逢棚必进、彻底排查”和“统计口径统一、定性方法统一、台账资料统一、数据质量统一”的标准要求,统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全镇大棚、日光温室等棚类设施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进一步完善了档案资料,建立了台账,按时按要求统计上报了各种类型种植大棚的建设、用地和管理情况。经仔细排查,全镇共有Ⅰ类大棚房27处10.898亩,Ⅱ类大棚房1处0.48亩,Ⅲ类大棚房6处0.671亩,核减1处0.315亩,其中已拆除10处1.607亩,已备案23处10.127亩。
二、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目标责任。坚持把整治清理“大棚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村为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为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摸底排查。组织规划、农技等职能中心(办、队),以村为单位,对全镇12个行政村所辖范围内家庭农场、农村土地合作社和其它设施农业、村庄内部及边缘的村民自建大棚,实行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式大检查,依法严查大棚内违法建房行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村逐户建立清理整治工作台账,列出整治任务清单,确保限期内完成清零任务。
三是强化监管,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村级一天一巡查、部门三天一督导、镇一周一调度”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完善问题处置链条,推动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强化督导问责,对在整治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单位部门、村或个人严肃追责。建立举报制度,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积极倡导媒体、网络和公众参与,形成政府、社会、媒体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
三、存在的问题
在专项清理工作,我们在组织领导方面是到位的,责任分工是明确的,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由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要求高,对照总书记二次批示精神,对照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提出的“分类清理整治”新要求,对照自治区领导批示,我镇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还不高、就“大棚房”来抓“大棚房”的问题,忽视了农地非农化这一根本性问题,政策文件学习理解不准确、把握不到位,清理排查标准不统一,排查问题定性和分类不准确,情况核查不实、不全面等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要认真反思,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保持高度警醒,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才能确保下步攻坚阶段清理排查不留死角,整治整改全面彻底。
四、下步打算
一是根据自治区、市、沙坡头区要求,我镇将对“大棚房”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压实工作责任,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二是做好对农业大棚建设的政策引导,推进设施农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为促进全镇农业农村健康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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