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办(中心、队)、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黄河宁夏段防凌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防凌工作,确保黄河镇罗段防凌安全,《镇罗镇2018年黄河防凌抢险工作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罗镇2018年黄河防凌抢险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黄河宁夏段2018至2019年度防凌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黄河防凌应急管理工作,在凌汛灾害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快速、高效有序、有条不紊的组织和指挥防凌抢险、抗凌救灾,全面提升应对凌汛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凌汛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防凌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单位实行防凌岗位责任制。各单位在防凌工作中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凡有防凌任务的单位要根据防凌应急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预案。
(四)实施预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1)快速反应的原则:一旦发生了汛情、险情和灾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要根据预案要求,把防凌抢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立即组织开展工作。
(2)突出重点的原则:各村要对本辖区重点地段的凌汛情、险情、灾情状况及时全面掌握,做到心中有数,调度有方,指挥果断,落实有力。
(3)顾全大局的原则:防凌抢险工作事关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社会人人有责,人人有义务参加防凌抢险,必须要以大局为重,实行联防统防。
(4)服从调度的原则:凌汛情、险情、灾情发生后,各单位要在当地防凌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服从调度,相互配合,尽职尽责,紧密协作,保证政令畅通,贯彻及时。
(5)各负其责的原则:防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严格把关,各负其责。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组织机构
沙坡头区镇罗镇防凌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在沙坡头区防凌抢险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镇政府成立防凌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村级防凌抢险工作小组。
组 长:潘玉顺
副组长:赵浩海、孙守宏
成 员:刘艳芬、王 静、韩瑞军、宋敬超、
杨国林、黄泽斌、韩景林、王若、林永杉、马志伟、李晓虎、宋 瑜、刘 杰 林建敏、徐文强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镇罗镇防凌工作,组织制定防凌工作预案,及时掌握凌汛情、灾情,按照不同凌汛情等级发布凌汛情公告和防凌预警。对防凌抢险做好科学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指导各村、部门的防凌抢险工作,组织实施防凌抢险方案,组织灾后处置、协调相关工作。
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2个组,各负其责,协调作战。
(一)防凌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工作站,由党政办公室、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组成,水利工作站站长和党政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凌汛情的宣传通报、调度安排,负责制定应急计划措施,及时传递抗凌抢险工作的情况;负责做好3组及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负责抗凌抢险资金筹措、抢险物资的储备供应工作;负责防凌抢险的一切日常事务工作。
(二)防凌抢险组:由镇武装部、卫生院、水利工作站、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各村防凌抢险工作小组组成,组织190名的抢险队,组长由镇武装部部长担任。主要负责凌汛情发生时组织群众、民兵投入防凌抢险第一线抗凌抢险,负责车辆调配、物资运输工作以及灾后灾区的恢复生产、卫生防疫等工作。
(三)治安保卫及应急撤离组:由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教办、计生中心组成,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主要负责防凌抢险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及紧急状态下群众、学生的撤离和抢救工作。
三、设防重点
(一)黄河设防重点。
李嘴村:三号大码头。
河沟村:一星滩上段,跃进渠退水段。
凯歌村:凯歌湾河堤险段,跃进渠退水段。
胜金村:铁路立交桥防凌堤险段,千棵柳大码头。
四、防凌抢险预案响应
(一)防凌时间: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
(二)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一是进入凌汛期后,防凌抢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防凌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凌汛灾害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凌的思想准备。二是各责任单位要落实防凌责任制,明确防凌安全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能留有防凌安全死角。三是各村要加强对辖区内防凌工程设施的检查和修复工作,对存在的病险堤防、丁坝、护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四是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防凌成员单位要储备必要的防凌物资,合理配置在防凌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五是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讯,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依法对影响防凌安全的项目进行监管。
(三)防洪预警及响应
防洪预警按中卫市沙坡头区防凌抢险指挥部发布预警为主。当发生冰凌灾害时,镇防凌抢险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应立即奔赴第一线现场,召集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指定地点,召开紧急会议,制定防、抢、撤的系统方案,现场分工指挥防凌抢险。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展开工作,就近组织群众投入抗凌抢险工作,并做好特险地区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和营救围困群众以及后勤保障,协调、指挥抗凌抢险、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等工作。黄河镇罗段防凌设防第一道防线为镇罗黄河堤岸,第二道防线为滨河大道。当第一道防线有可能被冲垮或防守难度大,可严防死守第二道,确保重点道路、建筑物、学校、城市的安全。
(1)涉凌村组要对重点设防地段和设施加强检查,并对险工险段和码头及重点监控段等工程设施进行24小时巡护,发现凌情第一时间上报镇防凌指挥部。
(2)撤离群众时以队为基本单位,首先将居住在低洼平房、危房里的弱势群体人员,尤其是老人、儿童、妇女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组织年轻力壮村民开展自救,出现群众被围困现象时,应千方百计把各种情况上报请求支援、指导救灾工作。
(3)全体干部及广大群众要迅速集结,随时奔赴防凌抢险第一线。抢险机动车由防凌抢险领导小组根据防凌任务统一调度使用。
五、其他事项
1.防凌抢险领导小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防汛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2.防凌抢险是社会公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防凌抢险的责任。因此,各单位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协同配合作战;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凌抢险的实际问题,确保抗凌抢险工作的全面胜利。
3.在抗凌抢险中,一定要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有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对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损失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阻挠执行正常公务和应急措施执行以及其他一切违法行为者,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以保证防凌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顺利进行。
4.对防凌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凌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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