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办(中心、队)、各企(事)业单位:
《镇罗镇关于开展“三项集中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罗镇关于开展“三项集中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岁末年底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随着冬季风干物燥,用电、用火、用气增加,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当前,一些企业赶工期、抢进度、追指标意愿强烈,极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三项集中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卫沙安委发〔2018〕9号)要求,为确保镇罗镇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镇政府决定开展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问题“清零”、“五个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曝光“三项集中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自治区、市及沙坡头区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市、区领导讲话精神,按照“一场战役接着一场战役打、一段时间接着一段时间抓、一锤接着一锤敲”的工作要求,把开展岁末年底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通过开展持续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生产岗位。进一步巩固国务院、自治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以及今年以来“除隐患 保安全”、重点行业领域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三项集中行动”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岁末年底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大检查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组 长:赵浩海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守戈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思菊 镇党委副书记
王 静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孙守宏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王枢衡 镇政府副镇长
刘 辉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俊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常存智 镇党委委员
成 员:刘艳芬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宋敬超 镇综治维稳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韩瑞军 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静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国林 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李晓虎 镇罗派出所所长
王嘉鸿 中卫市教育局镇罗学区主任
宋 瑜 镇罗中心卫生院院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敬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我镇岁末年底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镇政府分成四个检查组,分别对辖区内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检查组:
负责人:张守戈 刘 辉
成 员:李鸿飞 冯忠俭 吴国荣 孙发荣 各学校校长
检查范围:组织检查农村建筑施工工地、集镇建设等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集镇农贸市场安全;检查农村消防安全;检查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加强学生安全用电、用火等安全教育。
第二检查组:
负责人:刘思菊 孙守宏
成 员:黄泽斌 王若兰 徐文强 刘 英 卢 干
检查范围:检查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安全;检查水利施工、泄洪沟、主干道桥涵、河道采砂安全;检查食品安全;检查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各项文体娱乐活动及旅游安全。
第三检查组:
负责人:王 静 常存智
成 员:杨国林 王 静 韩景林 刘 杰 陶 英
检查范围:检查农业生产、供港蔬菜基地员工居住场所、农村沼气、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蔬菜大棚区安全;检查集镇经营、使用液化气商行、饭馆安全;检查辖区内的水运码头、道路交通、农业机械安全;联系供电所检查电力安全。
第四检查组:
负责人: 王枢衡 张俊杰
成 员: 宋敬超 马志伟 林永衫 陈德彪
张 松 高凯雄
检查范围:检查辖区内所有工矿、冶金、工贸、建材类企业、重点消防、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检查铁路沿线安全;检查草原防火及养殖园区安全。
三、行动时间
2018年11月7日-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行动。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把握冬季安全生产规律,针对岁末年底安全生产特点,及早谋划、分类施策、精准管控,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是立即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我镇非煤矿山的检查,杜绝偷采盗采现象发生。督查各停产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停产期间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检修;加强对火工用品的安全管理、剩余的火工品进行封存;加强用火、用电、用煤等管理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停产、隐患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大抓60天、确保无事故”攻坚行动,督促企业加强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全过程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关键部位防火、防爆、防冻、防泄漏、防中毒等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相关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生产装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安全防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执行检维修及动火、装卸、受限空间作业、化工装置试生产等标准规范,落实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控制,加强泄压排放、防火防爆、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有毒和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安全连锁等装置的运行管理,强化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严防危化企业发生事故。
三是立即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严肃查处无证经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主要检查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相关规定,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量存放现象;产品来源是否合法、销售种类是否符合规定;货物摆放是否规范;现场是否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零售烟花爆竹点是否存在“上店下宅”“前店后宅”和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
四是立即开展冶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是否落实;企业从业人员是否实行全员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煤气作业人员等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和排查制度;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以及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以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蓄水池周边是否加装防护栏;检修作业是否制定专项方案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有无严格落实审批制度以及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有关记录是否齐全。
五是立即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以防范应对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为重点,加强路面通行秩序管控,深刻吸取重庆万州区、甘肃兰州市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农村道路管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农用车辆、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渣土车、农村“五小”车辆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检查管控。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农村道路、桥梁、涵洞、高边坡等场所安全监管,消除道路交通漏水、结冰等安全隐患,严防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六是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安全责任制和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严厉打击赶工期、抢进度行为。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排查所辖区域、所属行业项目建设施工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冬季停工的监督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因工地停工造成冰灾、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各建筑工地停工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停工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工地安全。遇有恶劣天气,按照市、区政府统一要求采取应急措施,作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排除脚手架、起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临时板房等事故隐患;做好防火、防冻和监控工作;起重设备的吊钩和吊篮要降落至地面,对起重设备要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对留守人员和滞留人员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防火、防触电和防中毒等管理。各停工建筑施工现场要做到料净场清,值班值宿人员要加强停工现场周边的巡视,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是立即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沙坡头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卫沙安委办发〔2018〕98号)和《关于印发<镇罗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发〔2018〕211号)文件安排,以集镇农贸市场、商店超市、饭店、学校、卫生院、卫生室、公共娱乐场所及仓储、生产、住宿“三合一”场所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营业期间动火施工等违法行为,落实预防措施,降低事故风险,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承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监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各警务室要聚焦大型活动和节庆集会,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取消。继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场所单位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等工作,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八是立即开展停产半停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的实际,对所管辖区和行业领域内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停产、半停产企业统计台账;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并落实针对停产企业的巡查、监控、管理长效机制;要对停产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停产、半停产企业加强对现场物料、设备以及留守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时将危险性的生产原料、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进行分类清理,科学处置,确保危险物品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的停产方案,落实安全措施,明确留守人员,加强停产期间的安全管理。对复产企业要认真进行安全审查,防止停产、检修、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和险情。
九是立即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工贸企业停产、复产、清淤、清污、检维修等有限空间作业环节审批监控执法检查。开展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地下工程、暗沟、地坑、废井、地窖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十是立即开展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辨识与分析输油气管道潜在危险和有害因素,制定管道保护安全技术规范和防腐、防泄漏技术措施;要健全监护制度,加强检测维修,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排除隐患;对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管道,要及时更新、改造或停止使用。
十一是立即开展冬季乡村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提高乡村旅游景点安全意识,加强冬季旅游安全管理,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集中开展冬季乡村旅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强化旅游安全保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清零”集中行动。
1、开展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巡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今年以来,国务院、自治区安委会、安委办对沙坡头区进行了巡查检查,其中国务院安委办全国两会第十五督导组共反馈问题3项,自治区安委会第二巡查组共反馈问题51项,自治区安委办第五督查检查组共反馈各类问题12项。区委办、政府办、安委办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卫沙党办发〔2018〕101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安委会第二巡查组安全生产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卫沙政办发﹝2018﹞105号)、《关于国务院安委办第十五督导组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卫沙安委办发〔2018〕22号)等文件,对于各巡查组反馈的共性问题,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自行查找存在相同或类似的问题,确保各巡查检查组反馈的各项问题在我镇各领域得到彻底清查整改。
2、开展今年以来查处隐患“清零”行动。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今年以来“除隐患、保安全”、百日安全和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等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认真对照隐患整改台账,集中开展一次“回头看”。特别是对专项整治期间已发现、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资金落实、时限具体、整改到位”五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
(三)扎实开展“五个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曝光集中行动。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推进“五个一批”,即:依法依规依纪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我镇将联合新闻媒体加大“五个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力度,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对现场管理混乱、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做到曝光一处、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真正形成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各办(中心、队)、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高度重视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岁末年底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检查人员、时段、范围、内容及工作职责,全面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各村、各办(中心、队)、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针对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判风险点,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对企业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对企业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的,要从严查处、从严追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村、各办(中心、队)、各企(事)业单位要通过检查、约谈、警示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强化“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真正把企业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放在同等位置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生产过程中,做到领导责任、人员培训、制度规章、资金投入、检查整改、应急处置“六个到位”。各企业要认真排查本企业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自觉做到隐患的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全力减少因“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引发事故。
(四)即查即改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各村、各办(中心、队)、各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将岁末年底安全生产与安全监管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做到问题隐患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问题隐患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顿,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因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
请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于12月底前将“三项集中行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送至镇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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