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办(中心、队):
《创建全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各办(中心、队)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8日
创建全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市、沙坡头区党委和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沙坡头区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民组办发〔2017〕4号)文件要求,不断巩固发展我镇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积极争创沙坡头区民族团结示范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我镇的民族工作整体走在沙坡头区前列,为建设镇罗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突出主题、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建设镇罗作出积极贡献。
因地制宜、分类创建。以各村、学校、企业和宗教活动场所为主阵地,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共性特点和个性差异开展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立健全符合基层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长效机制。
重在平时、抓在平常。坚持面向群众,注重把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加强基础工作,重在基础、重在交心、以心换心,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尊重各族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确保创建过程群众参与,创建成效群众评判,创建成果群众共享,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获得感。
典型示范、教育引导。坚持精准施教的宣传教育理念,区分不同群体、不同层次受众对象,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选树和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三、创建目标
(一)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紧抓“十三五”时期重大战略历史机遇,奋力推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力争实现“一个提前翻番(即对照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地区生产总值提前两年在2010年基础上实现翻番)、“五个全面提升”(即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面提升),努力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奋力开创沙坡头区新局面,确保与全区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为争创全区民族团结示范区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把脱贫攻坚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39户159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脱贫销号。实施“一二三产+脱贫”模式,推动贫困群众多渠道、多形式增收。通过产业带动、异地搬迁、发展教育、劳务输出、慈善救助、社会保障兜底等举措,真正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三)民族宗教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镇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争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确保不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活动渗透,坚决维护现有宗教格局稳定,切实消除不安定因素和负面影响,努力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效明显。通过深入广泛地开展创建活动,力争我镇形成有示范村、有示范个人的结果。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个性化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六个相互”等思想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使维护民族团结成为干部群众的基本价值取向;坚持发掘、培育、表彰和宣传先进示范典型,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每年力争1个村、一个企业创建为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力争镇罗镇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创建示范镇。
四、主要任务
(一)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抢抓国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脱贫攻坚、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把脱贫攻坚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全镇39户159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脱贫销号。确保与全区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完善精准扶贫机制,有效减少贫困人口,强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兜底作用。
责任单位:镇民生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镇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村
(二)实施社会事业全面提升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农村为重点,着力构建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把各村建设成各族群众团结和睦、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村成为我镇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
主要任务:
1、进一步优化“大杂居、小聚居”的嵌入式居住环境,鼓励各族群众开展“社区邻居节”等交流互动活动,共建共享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镇民生服务中心,各村
协办单位:镇综治维稳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创新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充分利用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曰和开斋节、古尔邦节等民族节曰,鼓励各族群众节庆互贺交流。
责任单位:镇综治维稳办公室,各村
协办单位:镇党政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
3、各村要组织开展有利于各族群众交流的文体活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镇民生服务中心,各村
协办单位:镇罗派出所、司法所
(三)实施各村和谐发展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乡村为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互尊互信,实现共同发展。
主要任务:
1、各村要突出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各族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
2、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圆好团结梦、实现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单位:镇民生服务中心,各村
3、注重解决区域性突出的共同性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增强政策的针对性。要充分考虑区域差距,突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镇综治维稳办公室,各村
(四)实施党政干部民族工作能力建设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宣传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增强运用民族理论政策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
主要任务:
1、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全体镇、村干部年度学习内容,纳入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纳入服务行业的业务培训。切实增强镇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协调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单位:镇综治维稳办公室,各村
2、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执法监管单位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等领域的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单位:镇综治维稳办公室,各村
(五)实施企业民族团结互助共赢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企业为重点,坚持把民族团结互助互惠教育纳入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全过程,引导各族员工增进团结、爱岗敬业、爱企如家,为企业发展汇集力量,实现企业、社会、员工各方共赢。
主要任务:
1、企业要在劳动用工方面对少数民族给予适当倾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车间、班组评比活动,引导促进各族员工加深了解,增进感情。
责任单位:镇企业办公室
协办单位:镇工会、综治维稳办公室,各企业
2、把创建工作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办(中心、队)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建立推进创建工作的协调机构,充实力量,增加人员。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单位:镇综治维稳办公室
(六)实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宗教活动场所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界正能量,促进民族团结,增进宗教和顺。
主要任务:宗教活动场所要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引导信教群众增强团结意识,积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组织广大宗教界人士广泛学习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念好“两本经”,再做新贡献。
责任单位:镇综治维稳办公室公室,各村
协办单位:镇罗派出所、司法所
(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舆论引导工程。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积极主动引导网络舆情,始终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主旋律。
主要任务:
1、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大力宣传沙坡头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总结宣传各级各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挖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背后的故事,加强民族团结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民族团结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微视频、微电影、微信等评选活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单位:镇综治维稳办公室,各村
2、组织专人深入到各宗教场所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宣讲,总结推广民族团结的“好经验”。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单位:镇综治维稳办公室,各村
3、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类文艺团体传播以民族团结进步为题材的文化作品,支持创作反映回族现代文明生活的现实题材作品,积极开展文化交流互访活动。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
协办单位:镇综治维稳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各村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1月-2017年5月)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全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细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为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2017年11月底)
强化舆论宣传引领,扩大创建号召力,对创建工作指标细化分解、明确工作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结合实际,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总体目标,科学规划,精心部署,创新载体,整体推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企业、村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努力使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申报验收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
根据《中卫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标准》,由镇政府在此基础上,组织形成全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申报报告、汇报材料,制作创建全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宣传片和宣传画册,迎接沙坡头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组织的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督导、有考核。各村要结合《镇罗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三年(2016-2018)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镇政发〔2017〕34号)文件要求,制定阶段性计划和长远规划,精心组织实施。
(二)完善协调配合机制。结合各村、各办(中心、队)实际,设计不同类型的创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搭建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常见活动平台,着眼于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关注和支持,大力宣传镇罗镇新形象。各村、各办(中心、队)要按照镇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任务。责任单位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协办单位要大力配合,积极支持。需要多单位协作完成的,责任单位要在本方案印发后及时协商协办单位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督促督查机制。建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台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镇政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各办(中心、队)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采取多种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了解、监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四)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各村、各办(中心、队)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并制定考核测评办法和测评体系,推进创建活动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各村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民族团结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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