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中心、室(站):
现将《镇罗镇农村环境卫生深度保洁工作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日
镇罗镇农村环境卫生深度保洁工作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为切实加强镇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高村容村貌的管理水平及深度保洁工作质量和效率,使主干道路、村庄巷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行机制制度化、监督长效化,根据《镇罗镇农村环境卫生深度保洁及镇容村貌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围:全镇12个行政村及工业园区的全部村庄巷道及辖区内的主要干道、生产路、庄点面貌。
(二)村环境卫生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 全民参与、互相监督的原则。村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并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劝阻、举报的权利。
(三)村环境卫生管理实行村支部书记负总责、干部包保责任制。镇政府驻地主要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由镇保洁公司直接负责。镇罗镇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由镇北村负责。村容村貌的要求:一是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乱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堆放等行为;二是保持村环境卫生整治,妥善处理规范乱堆乱放行为。
(四)严禁个体工商户及群众在门前或公路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搭遮阳棚等违章建筑。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必须倒入垃圾箱或设置的固定垃圾点,对违反规定者及时作出处理。
(五)个体工商户(包括店铺、饭馆)经营的商品,均应在店内经营,不得在店外摆摊设点,临时摊位应按照指定位置摆放,不得乱摆乱放,对劝告不听者,取消其临时摊位使用资格。
(六)逢集市交易,各商户应主动到市场内进行商贸交易,严禁在街道两侧摆摊设点,不得占道经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七)个体工商户的室外广告牌、招牌要新颖、美观、大方,已破旧、破损的应按统一标准及时更换。
(八)村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美观。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沙石、粪堆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在施工和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在施工和生产结束当天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占用路段。垃圾实行定时清运,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及时倒放于垃圾箱和垃圾桶中,由镇保洁公司负责统一清运。
(十)对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影响村容村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时纠正。违反本制度第3条规定,乱倒、乱扔垃圾或不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打扫卫生、清除垃圾等影响环境卫生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时纠正;违反本制度第5条,长期占道堆放沙石等杂物,影响村容村貌和村民出行安全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清除。各村要将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村民纳入到信用考核。
二、卫生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各村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农村居民物业服务费的批复文》(卫价发〔2008〕53号)文件,核定农村卫生保洁收费标准为3-5元/户.月、集镇商户2.4元/平方米.年、企业1元/人.月。各村要加大卫生保洁费收缴力度,每月向辖区重点保洁区域涉及到农户、商户、企业等收取卫生保洁费,收费比例达到应收费用到95%以上。卫生费由镇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主要用于环卫设施配置、维修及工具添置。
(二)各村于10月30日前完成卫生费收缴工作,卫生费上缴镇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期完成的,从各村代管资金中扣除。
三、垃圾收集清运制度
实行以户分内、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模式,每天及时将居民生活产生垃圾清理完毕。
(一)保洁服务公司工作职责
1、负责对辖区内垃圾处理、清运和大小车辆、司机及各村保洁员的考核、调配使用。
2、负责将各村垃圾箱、垃圾桶内的垃圾及时拉运至中转站,每两天巡回清运一次,清运垃圾时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3、按照规定每3户配备一个垃圾桶,200人一个垃圾箱的标准,合理规划、配套使用,保证居民生活垃圾定点倾倒。
4、车辆燃油统一添加,车辆维修前必须先报告,后填报车辆维修单,再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月底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拨付维修经费。不经批准、擅自维修的不予报销。
5、抓好保洁站工作人员及保洁员的安全工作和考评工作,每月进行督导、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关心保洁站工作人员及保洁员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6、全面负责日常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安排到位、责任到位,同时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向镇分管领导反映工作情况,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
(二)垃圾清运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1、驾驶员须身体健康、有驾驶证、责任心强、服从分配、爱岗敬业,且在镇登记备案,驾龄必须在3年以上。
2、每次驾驶员出车必须填报保洁服务公司车次登记表,保洁服务公司每周对车次登记表审核,依据每月各驾驶员填报车次登记表考核结果,发放驾驶员工资,并对出现问题的驾驶员进行扣减。
3、驾驶员工作时间不准酗酒,每天确保按时、安全出车,出车须经保洁公司经理同意,收车后在规定地点停放车辆。对擅自使用车辆者,一经发现扣减当月工资200元。
4、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辆干净、完好,按要求保养好自己驾驶的车辆,对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的,须承担70%的维修费用。车辆发生故障须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填报车辆维修报告单方可到指定地点维修。
5、驾驶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有事离岗必须提前请假,如发现人员不到岗和垃圾清运不及时,扣减驾驶员工资50元,驾驶员连续三次无故不到岗者,予以辞退。
6、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驾驶员应承担相应责任,视情况承担损失费用5%—20%。
四、保洁员管理制度
(一)保洁员配置原则
1、保洁员队伍的组建。每村配备专职保洁员,保洁员男性不超过70岁,女性不超过65岁,为每名保洁员配备扫帚、簸箕、保洁三轮车等保洁工具,组成村级保洁员队伍。
2、实行环境卫生目标责任制。保洁员每天按时上岗,负责对其管辖路段、沟渠等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清扫整治。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收集到保洁三轮车内,并拉运至垃圾桶(箱)集中倾倒,保证垃圾桶(箱)周围干净整洁。
3、垃圾清运车辆及时将垃圾桶、垃圾点内的垃圾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各村保洁员要配合好垃圾装车工作。
(二)保洁员工作职责
1、清理制止主干道及巷道两侧的私搭乱建,确保主干道及巷道两侧无乱搭乱建现象。
2、每天清扫整治村庄内主干道及巷道垃圾,确保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树挂、无花果皮壳、无白色污染、无人畜粪便、无柴草堆放、污泥积水、无乱占乱建。
3、定期清扫沟渠水塘沿岸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4、捡拾零散垃圾,并维护主干道及巷道两侧绿化带。
5、加强对垃圾收集设施、配备的保洁工具的维护和保养。
6、保洁员要积极做好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大力在群众中提倡环境育人工程,引导群众养成积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大小便,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定期打扫自家院落和房前屋后。
(三)保洁员管理办法
1、保洁员在作业期间必须穿戴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携带保洁工具。
2、作业时间夏季为上午7:00-11: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为上午7:30-11:30,下午2:00-5:00。
3、保洁员在工作期间不得聊天、溜岗、串岗和脱岗。
4、遇到突发情况时,保洁员应及时上报所在村的主要领导。
5、凡经镇村督察人员督察发现有保洁员工作期间不在岗的情况,依照“181淘汰机制”为核心的保洁员严管制度,每次扣减该保洁员当月工资50元。保洁员月累计矿工达3天或年累计达15天者,结合实际情况,镇保洁公司和所在村对该保洁员进行辞退。
6、遇到重大检查或突发事件,所有保洁员必须服从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和保洁公司的统一调度。
7、保洁员每月准时参加阅读学习汇报总结会议。
五、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一)各村书记为村庄巷道整治及环境卫生深度保洁第一责任人,与保洁员签订目标责任书,负责本村保洁员的管理,督促保洁员按时上岗,做好道路的清扫、垃圾的收集清远及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确保环境干净整洁无污染。
(二)实行镇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片的包保责任制,村镇建设办公室、保洁公司每周对环境卫生整治及深度保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填报督察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村庄巷道整治及环境卫生深度保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环境卫生进行督导、检查、考核,每周听取督导、检查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并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对各村年终考核的依据。
(四)村庄巷道整治及环境卫生深度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个片区负责人所报督察表进行复查,如发生一次督查情况不属实,在当月检查文件中通报批评;如发生两次督查情况不属实,责令片区负责人在当月保洁员大会作自我检讨;如发生三次及以上督察情况不属实,责令辞退该片区负责人。
(五)对年终综合考评排名前三的村,分别奖补10000元、8000元、5000元,并作为年底目标管理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检查考核按照《镇罗镇农村环境卫生深度保洁及村容村貌管理办法》执行。
六、保洁服务公司绩效考评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镇保洁服务站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水平,根据《镇罗镇农村环境卫生深度保洁及村容村貌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
(一)保洁服务公司负责各村的环境卫生整治、深度保洁、村容村貌、清洁站人员及保洁车辆管理工作。
(二)村镇建设办公室监督保洁公司做好集镇范围内卫青公路沿线、村庄及巷道的环境卫生整治及深度保洁工作,规范沿街商户经营秩序,及时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广告标语进行制止清理。
(三)保洁公司负责考勤签到、报表填报、档案制作、宣传造册、物品发放、信息简报、工资结算、审批报销、后勤服务等工作。
(四)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洁公司管理人员原则上执行镇政府工作人员作息时间。
(五)无故不执行作息时间,迟到早退,溜岗串岗者,每次扣发当月工资50元。
(六)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安排好当前工作后向主管领导请示签字,征得领导批准方可休假。无故矿工、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扣发当月工资50元。
(七)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驾驶员应承担相应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八)保洁公司经理基本工资2000元/月,驾驶员基本工资2300元/月。发生事故者年终不参与评先选优。
(九)凡发现垃圾围积2桶以上未及时清运的,扣发保洁人员当月工资100元。
(十)保洁公司应每月召开一次学习汇报总结会议,无故不参加者扣发当月工资10元。
(十一)镇容村貌管理。检查时若发现在保洁区未批先建、乱占乱建、乱堆乱放等破坏镇容村貌现象,扣减该责任区的保洁员10元/处·次,村干部8元/处·次,镇干部5元/处·次,包村领导3元/处·次。
(十二)环境卫生保洁。检查时每发现一堆垃圾,扣减该责任区的保洁员14元/处·次,村干部8元/处·次,镇干部5元/处·次,包村领导3元/处·次。
(十三)保洁员上岗出勤管理。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不在岗的,发现一次扣减工资50元;上岗不着装,发现一次扣减10元;垃圾不入桶,往沟、渠里扫,发现一次扣减20元;垃圾桶内垃圾装满未及时清理,发现一次扣减10元;垃圾桶倾倒未及时扶正,发现一次扣减10元;在桶(槽)内烧垃圾,发现一次扣减20元。
(十四)被沙坡头区检查后通报,按本制度第十二条加倍惩处。扣减资金全部用于我镇环卫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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