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9/2017-88491
  • 镇政发〔2017〕72号
  • 沙坡头区镇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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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7年03月30日
镇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
镇政发〔2017〕72号
时间:2017年03月30日 来源:沙坡头区镇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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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企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发展长效机制,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照中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卫安监管发[2017]8号)和沙坡头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卫沙安委办发[2017]14号)精神要求,经镇安委办研究决定,在我镇辖区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3月1日至10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沙坡头区危险化学品和冶金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费用管理制度的情况;

  (二)企业2016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三)企业制定2017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及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的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6月20日)

  各有关企业要按照专项检查的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依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的通知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二)督导检查阶段(6月21日至9月30日)

  镇安委办将联合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督导检查,对企业不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虚假台账、不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或者将安全生产费用挪作他用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处罚。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1月5日)

  各相关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费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整理上报镇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是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促进本质安全水平提高的重要途径。各村、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投入。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镇安委办将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相互配合,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查看财务报表、台账、购物清单、实物等形式,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三)严格执法,及时总结。镇安委办要对开展的专项检查全面分析总结,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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