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中心室(站):
为严厉打击我镇辖区内乱占乱建乱挖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辖区土地管理秩序,根据中卫市国土资源局、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卫国土资发〔2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镇罗镇乱占乱建乱挖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3日
镇罗镇乱占乱建乱挖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挖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夏土地管理条例》、《中卫市耕地破坏鉴定暂行办法》、《中卫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镇罗镇实际及2016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摸清镇罗镇辖区内乱占乱建乱挖现状,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纠正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在城市规划区内拟征、未征土地上强行搭建等违法行为,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此建彼、手续不全等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二)借养殖业用地名义乱占乱建违法违规行为。
(三)擅自在城乡结合部和集镇周围及村庄巷道乱占乱建乱搭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四)借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生态移民之机乱占乱建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五)占用基本农田建设违法违规行为。
三、成立组织
成立镇罗镇乱占乱建乱挖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郭建华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孙健云、黄振全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张俊杰、韩瑞军、宋敬超、杨国林、林永杉及各村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办公室,黄振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负责本辖区干部群众的教育管理,动员干部群众积极举报乱占乱建乱挖行为;建立动态巡查网络,对本辖区乱占乱建乱挖做到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拆除;组织对本辖区占用基本农田和套取国家补偿的图斑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拆除复耕;对辖区发生的违法用地案件移交市、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配合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查处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此建彼、手续不全等各类违法用地建设行为;做好在集体耕地上非法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工作,对辖区内发生的违法用地案件依法严肃查处,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站及时准确地为各乡镇提供违法图斑数据。
配合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做好乱占乱建乱挖用地举证工作,并督促做好相关用地手续补办工作。
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中心所对辖区“三乱”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配合做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配合沙坡头区监察局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土地管理职责、违法审批土地等行为。按照《中卫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约谈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责任当事人进行问责约谈。
配合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配合沙坡头区农科委核实农业设施用地项目是否符合农业相关政策,配合做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配合沙坡头区公安分局依法打击整治活动中的各类暴力抗法行为。
配合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及时受理专项整治活动中移送的各类违法案件及强制执行案件。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2月10日—2月15号)。各村、各站室按照分工,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方案,特别对“三乱”违法违规作为本次治理整顿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为治理整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2月15日—5月31日)。各村要成立专项治理小组,结合2016年卫片执法检查,对本村所有在建、代建工地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加大巡查,建立档案。同时,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八条, 责成建设单位和个人恢复原貌;拒不拆除的由村上负责组织拆除。情节严重的,由镇上配合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及各有关部门调查清情况,全力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形成案卷,移交具有执法权限的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15日)。建立日常巡查、联合拆除、督查督办机制,对各村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组织不利、工作落后的村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乱占乱建乱挖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整治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跟踪问效。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负责抓好本辖区整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整治任务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牌、刷写宣传标语、印刷宣传单,引导组织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广泛宣传保护耕地、严厉打击违法乱占乱建乱挖行为的目的和意义,让群众了解违规占用土地的严重性,让群众树立“保护耕地就是保护生命线”的思想观念。要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让群众正确理解,主动配合。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整治情况,公开曝光一批违法典型。对主动纠错的要大力宣传、树立典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每个村至少悬挂宣传条幅2条。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牢固树立各村作为村集体土地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镇规划办、各村要严格落实土地巡查监管责任,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坚决制止抢建、违建行为,从源头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从现在起,不管是什么原因,每发生一起违法用地动工超过2天未制止住、未上报的,在年终考核时扣罚该村总分数2分,并扣罚该村书记工资500元、其他干部200元。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及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沙坡头区政府,公开曝光、公开处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实现土地监管彻底好转。各村要将整治整顿工作情况于每周五上报镇规划办,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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