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9/2016-89766
  • 镇政发〔2016〕224号
  • 沙坡头区镇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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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6年10月12日
关于印发《镇罗镇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镇政发〔2016〕224号
时间:2016年10月12日 来源:沙坡头区镇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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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现将《镇罗镇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村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2日       

  

镇罗镇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决定于2016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在镇罗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中卫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卫林发〔2016〕115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和要求,保障行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热点难点问题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和改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通过配合上级林业部门集中查处一批大要案件,依法打击处理一批长期作案、团伙作案、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和团伙,着力整顿一批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坚决彻底地将非法占用林地、肆意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打下去,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意识,巩固林业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二、打击重点

  (一)开矿建厂、采石挖沙、毁林开垦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二)各种经营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非法占用林地以及“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行为;

  (三)大规模或系列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四)利用互联网、宠物店、“黑市”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五)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六)其他影响较大的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郭建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孙建云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振全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张俊杰  镇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万吉华  沈桥村党支部书记

         冯治华  观音村党支部书记

         童文玉  关庄村党支部书记

         徐万财  李园村党支部书记

         徐有贵  镇北村党支部书记

         朱明国  镇罗村党支部负责人

         薛志祥  镇西村党支部书记

         李书民  李嘴村党支部书记

         闫福祥  河沟村党支部书记

         李金忠  九塘村党支部书记

         张秉文  凯歌村党支部书记

         胡金成  胜金村党支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中心,黄振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等工作。

  四、行动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集中摸排梳理涉林违法犯罪线索,深入剖析本村破坏森林资源的突出问题,明确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和目标任务,全面收集情报信息,深入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排查梳理一批重要的涉林违法犯罪线索;为精确打击、精密防控、精准治理奠定基础。

  (二)打击整治阶段(10月11日—11月20日)。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查处力度,加强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涉林案件的查办,集中清理整治项目施工区、集贸市场、驯养繁育场等重点地区和场所,大力整顿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等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大力整顿林业行政许可、林政审批等管理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从源头上着力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要重点突出刑事打击,集中开展整治,迅速形成强大声势,坚决将肆意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打下去。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不足与问题,针对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村要建立共同完善打击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度,落实责任,查缺补漏,完善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林业管理、资源保护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基,森林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各村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村“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带头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的落实,支持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打击和办案工作。要带队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研究制定针对性强而有力的严打整治措施,坚决打击、治理本村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排查,锁定打击重点。各村要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深入一线开展调查摸底和重点排查工作。要对辖区内未履行相关程序非法占用林地或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以及毁林开垦、非法采伐毁坏林木等问题进行地毯式清查,尤其要对信访举报、网络热帖、媒体披露的信息进行重点梳理,逐一记录,并建立专项行动台账,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无死角。

  (三)重拳出击,确保打击实效。加大查处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森林公安机关处理。各村要对掌握的涉林违法犯罪线索一查到底,对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公、检、法机关的支持,坚决依法查处。

  (四)综合整治,严格管理措施。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要积极配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加大综合整治力度,补齐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短板。要组织人员深入林地征占用项目施工区巡查监督,对非法占用林地的工矿、厂房、沙场等,一律要求拆除并恢复植被,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要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通道的巡护,加大对野生动植物集散地、繁殖养育场所、重要运输线路、网络交易平台、宠物商店等场所的检查力度,主动防范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五)多方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与影响力,强化对专项行动的跟踪报道,做到即时动态消息与深度报道紧密结合。对查破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营造强大的严打攻势。针对专项行动期间可能出现的涉林违法犯罪热点问题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要加强分析预判,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防止负面炒作。

  (六)畅通渠道,及时报送信息。各村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全面、准确、高效。行动期间,重特大案件、督办案件办理情况、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重要信息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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