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镇罗镇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理念,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环节入手,集中对镇罗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监管漏洞,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时间
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检查分工
第一检查组:
组 长:孙建云
副组长:宋敬超 马志伟
成 员:王 杰 张 松
检查范围:镇综治办、企业办负责组织检查辖区内所有工矿商贸企业、重点消防、危险化学品等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综治办负责组织检查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安全及铁路安全。
第二检查组:
组 长:黄振全
副组长:常存智
成 员:杨国林 韩景林 王宁望 袁英红 马立清
检查范围:规划站负责组织检查农村建筑施工工地、集镇建设等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及集镇、农村消防和集镇经营、使用液化气商行、饭馆安全;农技站负责组织检查农业生产、供港蔬菜基地员工居住场所、农村沼气、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及集镇农贸市场安全;农机站负责组织检查辖区内的水运码头、道路交通、农业机械安全;供电所负责组织检查电力安全。
第三检查组:
组 长:赵浩海
副组长:林永杉 王若兰
成 员:马锦梅 韩金娟 刘 英
检查范围:畜牧站负责组织检查食品安全及草原防火;文体中心负责组织检查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文化活动场所安全,负责检查落实各项文体娱乐活动安全工作。
第四检查组:
组 长:徐 立
成 员:王嘉鸿 黄泽斌
检查范围:教育办负责组织检查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全面排查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学生安全用电、冬季用火和防溺水等的安全教育;水管站负责组织检查水利施工、泄洪沟、主干道桥涵、河道采砂安全。
四、整治重点
(一)道路交通。突出大客车、旅游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检查和源头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渣土车、农村“五小”车辆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检查管控,严厉打击闯红灯、假牌套牌、遮挡号牌及超速、超载、超员行驶、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水上旅游船舶检查,规范完善船舶安全设施。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在建大跨桥梁、涵洞、高边坡和工程高空作业等安全监管,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防工程作业事故发生。
(二)建筑领域运行。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专项方案落实情况,防范高处坠落、坍塌、塔吊倒塌等事故。尤其对在建的大棚工地及重点新农村建设工程进行重点检查。突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整治建筑市场,严厉打击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集镇地下管网施工管理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燃气、热力、排水及通讯、供电等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突出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加大对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力度。重点排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整治企业危险作业现场管理隐患,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岗位业务流程图、作业流程图、工艺流程图和管理制度、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企业防冻、防凝、防泄漏、防静电等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过期企业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非煤矿山。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标准过程管控,集中开展采石场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违规违章作业整治,排查治理井工矿通风、采掘、支护、运输、排水等隐患。
(五)建材制造加工。以水泥建材、砖瓦制造、钢架加工等企业为重点,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及事故多发、频发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加强企业机械设备使用和作业场所、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场所管理隐患的排查治理,防止砖瓦加工场机械伤害、掩埋窒息等事故发生。
(六)商贸领域。重点加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加油站、冷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商品储存库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强化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商品促销安全防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七)民爆物品。全面排查治理民用爆炸物品在生产、储存、销售、配送、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私存、贩运民爆物品等行为。
(八)水域水库。以汛期安全防范为重点,集中开展水域(包括河道、湖泊、水库、蓄水池、渠道、淤地坝及泄洪工程等)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重点水域及涉水工程安全隐患,强化安全警示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完善,强化汛期应急值守和巡查巡护。加强涉水安全宣传教育,强化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和溺水事故发生。
有色冶金、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农业机械、气象设施、电力及各类大型活动等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净化安全发展环境。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事故发生特点及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内容,完善整治措施,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集中排查整治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组织综合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及互查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到位。
(三)整治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查找和堵塞漏洞,巩固整治成效,总结上报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镇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站所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加大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负责人和牵头中心(室) 所,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部门、本行业的排查整治。
(二)明确责任,强化分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构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排查本企业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自觉做到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各村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中心(室)站,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三)即查即改,敢于碰硬。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忠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创新检查方式,推广运用好经验、好做法,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给予关停取缔;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绝不姑息。
(四)强化督导,总结经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正在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要把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贯穿到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报送至镇安监办。12月20日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工作总结及报表报送至镇安监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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