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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政发〔2018〕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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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8年09月21日
关于印发《镇罗镇2018年自治区60大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发〔2018〕188号
时间:2018年09月21日 来源:沙坡头区镇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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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办(中心、队)、各企事业单位:

  《镇罗镇2018年自治区60大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罗镇2018年自治区60大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镇罗镇2018年自治区60大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确保节庆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重点,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自治区60大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分工

  成立镇罗镇在自治区60大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大检查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浩海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守戈    镇人大主席

          王  静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孙守宏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王枢衡    政府副镇长

          张俊杰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常存智  镇党委委员

  成  员:刘艳芬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宋敬超  镇综治维稳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韩瑞军  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静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国林  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李晓虎    镇罗派出所所长

          王嘉鸿  中卫市教育局镇罗学区主任

          宋  瑜  镇罗中心卫生院院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维稳办公室,宋敬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导各村、各企业在节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展、通报有关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镇政府成立四个检查组,开展我镇在自治区60大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检查组:

  负责人:张守戈

  成 员:李鸿飞 韩景林 张怀东 冯忠俭 孙发荣

  检查范围: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第二检查组:

  负责人:孙守宏

  成 员:林永杉 黄泽斌 徐文强 高凯雄 刘其祖

  检查范围:检查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安全,养殖园区安全,食品安全,水利设施、泄洪沟安全,河道采砂安全。

  第三检查组:

  负责人:王 静

  成 员:王 静 王若兰 刘 英 刘 娇 杨 颖   

  检查范围:检查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安全,餐馆、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文体娱乐活动安全。

  第四检查组:

  负责人:常存智

  成 员:杨国林 刘 杰 孙广满 贾国喜 张楠楠

  检查范围:

  检查大棚园区安全,供港蔬菜基地员工居住场所安全,农村沼气、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及集镇农贸市场安全;联系供电所检查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农业机械使用安全。

  第五检查组:

  负责人:张俊杰

  成 员:宋敬超 马志伟 陈德彪 张 松 卢 干

  检查范围:检查辖区内所有工矿、冶金、工贸、危化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消防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检查铁路沿线安全。

  三、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一)非煤矿山

  重点整治露天矿山工作面高陡边坡、“一面墙”式开采,分层开采层高、分层平台宽度超过安全设施设计高度、宽度,工作面边坡角、长下坡道路坡度安全设施不按设计设置,局部陡坡路段没有紧急避险设施、防护挡墙等问题。检查各矿山企业防排水沟设置情况,防排水措施制定情况,汛期对排土场内外截水沟清理疏通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是否制定边坡出现险情和暴雨、洪水、大风等极端恶劣条件下的停产撤人制度。

  (二)危险化学品

  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危险工艺和新建项目管控,限制剧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加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违规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以及违规违章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吊装等特殊作业,检维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

  (三)冶金

  以冶金企业高温熔融金属、煤气系统、粉尘安全管理为重点,集中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以及事故多发、频发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强化炼铁、炼钢生产环节中高温铁水、钢水吊装、储存、运输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四)道路交通

  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严肃查处农用车辆、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渣土车、农村“五小”车辆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检查管控。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农村道路、桥梁、涵洞、高边坡等场所安全监管。

  (五)建筑施工

  严格监管,严禁将项目工程分包、转包、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安全交底,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严禁同时进行临时用电、动火、高处等交叉作业,强化现场管理,杜绝“三违”行为。实行专家评审和论证、审批、过程监控、验收等环节的监管,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六)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对易燃易爆场所和饭店、超市、车站、市场、学校、医院和“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营业期间动火施工等违法行为。承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监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消防

  紧盯“重点”消防单位,督促高危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持续开展商业综合体、建设工地、集体宿舍、工业园区、仓库等专项整治;对老旧住宅、“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八)有限空间

  突出造纸、饲料加工等工贸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突出工贸企业停产、复产、清淤、清污、检维修等有限空间作业环节审批监控执法检查。开展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地下工程、暗沟、地坑、废井、地窖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各村、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净化安全发展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切实抓好落实,要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定检查范围,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负责人,提出检查要求,落实检查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认真排查。各村、各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规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本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排查本企业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自觉做到隐患的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自觉接受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即查即改,消除隐患。各村、各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将节庆期间安全生产与安全监管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做到问题隐患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问题隐患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顿,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因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

  (四)强化督导,总结经验。各村、各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节庆期间安全大检查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整体推进。镇政府组成的检查组对各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发现有走形式、走过场、不落实工作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通报,并扣除单位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分值。

  请各村、各企业将实施方案报送镇安委办,并于10月13日前,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送镇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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